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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天津市公用公房管理辦法》近日開始執行。未來承租人轉租公用公房時,轉租收益需按照承租人與公用公房管理單位8:2的比例分配。此外,公用公房的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應當持裝修改造設計方案向公用公房管理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涉及拆改房屋結構或者加大房屋荷載的,應當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屬於歷史風貌建築、文物保護單位的,還應當按規定提供歷史風貌建築保護管理部門和文物部門的相關批准文件。公用公房管理單位應當到現場查勘,經審覈同意後與承租人簽訂拆改裝修協議書,明確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