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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說起來很大,其實就在我們身邊。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了第七次會議。會議審議的《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尤爲令人關注。《意見》提出,在職務之外開闢職級晉升通道。廣大的基層公務員羣體聞之歡呼雀躍!
早在2011年,我國的基層公務員總數,就達到了430萬,佔公務員總數的60%以上。隨後幾年,公務員人數節節攀升,基層公務員的數量也在不斷擴大。然而,基層領導崗位有限,僧多粥少。於是便出現了這樣一種怪現象:到了鄉鎮,許多主要領導年過40歲就感到提拔無望了,晉升沒有了奔頭,工作沒有了幹勁,事情一來,就少了幾分熱情,甚至乾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雖是在崗,卻“名存實亡”,基本進入了“養老期”。
有的地方甚至還形成了一種不良風氣:組織把幹部放到艱苦崗位上、放到基層去鍛鍊,本人以及周圍的人往往會認爲是組織上不信任他了。大事難事看擔當,逆境順境看襟度,這種不良現象的存在與幹部成長的規律,是完全相悖的。
這些怪象,說到底,與基層幹部的處境有關。基層幹部直接與羣衆打交道,處在維穩、發展的一線,承受的壓力較大。然而,與之不對應的卻是晉升渠道過窄,工資待遇偏低。曾有這麼一個段子:“現在無精打采地向我們走來的,是基層公務員方隊。這是一支表面風光,內心彷徨,容顏未老,心已滄桑,成就難有,鬱悶經常,比騾子還累,比螞蟻還忙的隊伍。”段子雖然當不得真,但卻折射出了基層公務員的切身難處。
解決這些難處,提高基層幹部的積極性,減少基層的“養老式”幹部、“走馬觀花”式幹部,真正讓他們紮根基層、服務基層,自然首先要靠思想、靠覺悟,但同時,也要靠組織、靠制度。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設計,有着極其重要的意義。一方面,在職務晉升之外,開闢新的晉升渠道,能破解基層幹部晉升的“天花板”難題;另一方面,通過職級的變化或職級與貢獻掛鉤,解決待遇“一刀切”的問題,能讓基層幹部在職務不變的前提下,不升職也能提高待遇。正如深改組會議所指出的,“在職務之外開闢職級晉升通道,有利於調動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是爲基層公務員辦好事、辦實事”。
國欲興其勢,必先固其本。如果說執政黨是一棵大樹,那麼基層就是這棵樹的根脈。只有基層的根系扎牢了,汲取的養分充足了,執政的大樹才能綠葉長青、枝繁葉茂。職務與職級並行,毫無疑問,能讓基層公務員更有奔頭,有利於補足基層這塊“短板”,讓執政大廈的“地基”更加夯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