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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湖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第三次全體會議在長沙召開,總結今年以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工作,討論研究下一階段特別是明年的工作,討論審議有關工作方案。湖南省委書記徐守盛在講話中強調,要凝心聚力抓法治、惠民生,善於用法治思維、法治體制、法治程序和法治方式來推動發展、促進改革、保障民生。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成果,也已成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明確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並對依法治國做出周密部署,彰顯了執政黨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決心。而今湖南省委書記徐守盛強調要用法治思維、法治體制、法治程序和法治方式來推動發展、促進改革、保障民生,無形中使得湖南的全面小康更有底氣。
首先來看,就是發展雖然是第一要務,但法治卻堪稱第一保障。換句話說,就是法治已成現代社會有序運行的基本保障,實現湖南跨越發展和長治久安都需要法治作保障。徐守盛強調用法治思維、法治體制、法治程序和法治方式來推動發展真可謂一語中的,倒逼着我們把法治融入發展全局,運用法治手段解決科學發展中的問題並規範市場主體的行爲,爲湖南創造促進經濟繁榮發展的良好法治環境。
對於改革來說,法治更是不可或缺。在時下的中國,無論是經濟發展還是政治體制改革,法治都是必須要系統建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曾明確指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從這個角度來說,湖南當前正處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也就已經決定了其只有在法治的框架內實現改革開放,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風險,才能確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樣,確保各項事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的另一個作用,就是保障民生。經濟越發展,社會利益關係越複雜,就越需要法律來解決各種矛盾糾紛,平衡各種利益關係。甚至於法治惠民已成法治精神的真諦,也是法治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徐守盛強調用法治思維、法治體制、法治程序和法治方式來保障民生,就是要通過法治手段解決好人民羣衆最關注的權益保障問題、最關切的公平正義問題、最關心的社會治安問題,使人民羣衆實實在在地感受到法治建設的成果。
其實,在法治建設方面中部大省湖南很早就進行了有益的探索,打造並形成了獨具一格的“湖南現象”。近年來,湖南省委、省政府精心謀劃、深入調研、廣徵意見、開門立法、統籌考慮、逐步推進,堅持以行政程序建設爲抓手,着力規範公共權力行使,着力推進政府公共服務均等化、高效化、法治化,着力維護和改善民生,以清晰的路徑模式使法治湖南建設成爲了法治惠民的過程,讓人民羣衆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治進步的福利。
毋庸置疑,“抓法治就是抓科學發展”,而今建設法治湖南的路還很長,湖南跨越發展的路程也還很長。但有一點我們同樣不能否認,就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敢爲天下先”的湖湘民衆若能把法治作爲改革目標、手段和底線,做到以改革爲統攬,着力拓展法治建設的內生動力,就必能取得法治湖南建設的新成效,不斷開創湖南科學發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