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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信用週期內,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如被扣滿12分,將被鎖入“黑名單”系統,面臨8種信用懲戒。明年1月1日起,食藥監管信用體系將在北京試行。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近日發佈《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採取信用積分累積制,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主體的不良信息分爲3個失信等級並按不同等級扣分。其中,主體被禁止申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人員被禁止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等資格的,被責令停產停業的,全國性或跨區域嚴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三種情形將被扣6分。不良信息記錄期限爲3年,自相關行政行爲生效之日起計算。生產經營主體或從業人員在一個信用週期內扣滿12分後,將被鎖入“黑名單”系統,並面臨8種信用懲戒。其中包括不予辦理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申請業務,向社會公開曝光,不爲其招投標、發股上市、從業人員辦理進京戶口等活動出具無違法情況證明等。此外,該辦法還明確了信用修復和責任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