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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廣播公司稱,菲律賓和中國都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簽署國,不過中國對該公約有排除性聲明,即領土主權、島礁爭議不適用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常設仲裁法庭今年6月表示已接獲中國不接受仲裁的照會,但同時說:“仲裁庭銘記《公約》賦予它確定其自己的程序的義務,並同時‘保證爭端每一方有陳述意見和提出其主張的充分機會’。”
德國電信網7日報道說,最新的文件向國際社會解釋了中國爲什麼拒絕國際仲裁的原因,但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由國際法官組成的仲裁庭仍可對此案作出仲裁,不過,仲裁庭無法強制執行裁決。有分析稱,實際上菲律賓挑起的仲裁最後根本落實不了,頂多讓中國難受一下。
爲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菲律賓做了不少公關。據菲駐德使館網站的報道,菲律賓駐德國大使去年10月曾邀請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柳井俊二出席亞太使團午餐會,兩人就“國際海洋法法庭在裁決國際海洋爭端中的重要性,以及柳井俊二主席治下的國際海洋法法庭令人印象深刻的工作成就”進行了對話。菲律賓駐德國大使稱,國際合作必須建立在法治基礎之上,包括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南海問題成爲亞太地區的一箇中心議題。柳井俊二在致辭以及與其他大使的對話中解釋了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解決爭端的程序。他還就國際海洋法法庭的一些最新進展進行了闡釋,尤其是與亞太地區相關的一些進展。
柳井俊二曾任日本駐美大使,2011年10月出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他的出任曾引起中韓等同日本有海洋領土爭端國家的擔憂。
許利平認爲,國際仲裁的介入使南海問題更加複雜化,不利於局勢的穩定與南海的和平。菲律賓在經濟上想搭上中國的便車,政治上又想通過仲裁獲得好處,這是一步“險棋”也是一步“臭棋”。儘管菲律賓裝成受欺負的樣子爭取國際社會的同情,但它不可能得到實際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