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今後市民出遊時,不會再出現不知道具體入住哪家酒店、境外小費該付多少的問題了。昨日從國家旅遊局瞭解到,《旅行社服務通則》國家標準、《旅行社出境旅遊服務規範》國家標準正公開徵求意見,市民後期報旅遊團時,旅行社將提供產品說明書。其中,餐飲標準及次數、遊覽時間及季節差異、境外收取小費慣例及標準等細節內容都將有詳細說明。
產品說明書將成旅遊產品標配
在兩份“國標”徵求意見稿中,新“國標”在旅行社相關術語定義、產品銷售要求、旅遊服務質量管理等方面均對相關服務標準做出了規範。其中,根據《旅行社服務通則》國家標準(徵求意見稿),旅行社應與旅遊者簽署正式旅遊合同,並向旅遊者開具發票,書面提示旅遊者購買旅遊意外保險。
同時,旅行社在向旅遊者或零售商發佈產品時應提供“產品說明書”,作爲旅行社與遊客簽署旅遊服務合同的附件。“產品說明書”中應標明線路行程;所採用的交通工具及標準;住宿地點、規格及標準;餐飲標準及次數;娛樂安排;產品價格、價格包含及不包含的內容;遊覽時間及季節差異;旅遊目的地資訊介紹及注意事項;針對高風險旅遊項目的安全保障措施;投訴電話等內容。
外匯兌換小費標準出遊前說清
《旅行社出境旅遊服務規範》國家標準(徵求意見稿)中提到,出團前,組團社應召開出團行前說明會,向旅遊者重申出境旅遊相關事項以及外匯兌換事項與手續等;向旅遊者重點解讀《產品說明書》細化的《行程須知》;詳實說明各種由於不可抗力/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組團社不能(完全)履行約定的情況,以取得旅遊者的諒解。
在行程須知中,除補充告知旅遊者交通工具、時間地點外,還應列明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有關重要規定、風俗習慣以及安全避險措施;境外收取小費的慣例及支付標準;組團社和接團社的聯繫人和聯絡方式;遇到緊急情況的應急聯絡方式等內容。“國標”中還專門提到,旅行團領隊在旅遊途中應勸諭引導旅遊者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透明旅遊”將讓市民明白出行
如今,我國已成爲世界最大旅遊消費國之一,但由於法律法規不完善、旅遊市場惡性競爭屢見不鮮,旅行社與遊客的矛盾時常發生。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兩項“國標”的發佈,將讓一直只有行業標準的旅遊服務行業擁有國家統一的服務規範。
市民董先生表示:“往常旅遊前沒法確定到達目的地後坐什麼車、住什麼酒店,目的地法規和習俗、小費標準之類的內容都得自己提前上網查,國標實施後,旅行社會準備這些資料,我就省心了。”
“國標對團隊遊產品中的吃、住、行、遊、購、娛等細節都做了細節規範,旅遊行業將越來越公開透明。”本市一旅行社負責人表示,“後期低團費或不再是旅遊機構吸引顧客的主要手段,貼心的服務質量、透明周全的產品標準、個性化的產品定製將是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