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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法治在羣衆心中生根
——五論學習貫徹市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
天津北方網訊: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市的前提,是法治社會的根基。市委十屆六次全會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市作部署,提出要深入推進全民守法、努力建設法治社會,其要旨就是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讓法治在羣衆心中生根、在社會運行中生效。
建設法治社會,“懂法”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實現全民守法,首先要增強全社會的法治意識,做到全民懂法。舉一個例子,當前,公民權利意識逐漸增強,但其中如果缺失了“法律”的因子,便會帶來種種“糾結”:一方面人們渴望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另一方面卻仍停留在“遇事找政府”的慣性思維中,不懂得或不會“打官司”用法律維權。破解之道是什麼?是普法。
這裏的普法,不是簡單地告知和說教,不能陽春白雪、曲高和寡,而是要真正接地氣、與羣衆面對面,堅持問題導向,做到有的放矢。以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制爲保障,廣泛開展法治示範區縣、村(社區)、機關、企業等基層創建活動,推進法治進校園、進教材,用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闡釋與羣衆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把“大道理”潤物無聲、潛移默化地播灑到人們心間,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
推進全民守法,要與公民道德建設有機結合。德與法相輔相成,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一方面,要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深入挖掘傳統美德中講仁愛、重民本、守誠信、崇正義、尚和合、求大同的時代價值,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另一方面,要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質,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讓他律與自律相互交融,實現法治與德治相得益彰、互促共進。
推進全民守法,要堅持領導帶頭、以上率下。培育全社會的法治精神,領導幹部必須首先樹立法治精神;增強全社會的法治信仰,領導幹部必須首先堅守法治信仰。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落實領導幹部任前考法、年終述法、帶頭講法,領導幹部要模範遵守法律、杜絕法外言行……這樣,全社會的法治權威才能樹立,法治秩序才能形成。
建設法治社會,健全法律服務體系不可或缺。特別是在完善法律服務網絡、優化法律資源佈局、降低法律援助門檻、落實司法救助制度上,一定要傾心傾力、務見實效。當羣衆感到法律服務就在身邊,不再困惑“找律師難”、“訴訟難”、“賠償難”時,當法律服務讓人們吃下“定心丸”時,羣衆依法維權的信心就會倍增,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石就能築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