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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於先生:請問目前哪些人羣、哪些情況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市法律援助中心答覆:有經濟困難情形的公民,可以獲得無償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情形包括: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的;農村五保戶;因殘疾、嚴重疾病、自然災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經濟困難,正在接受國家救濟的;經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證明,實際生活水平低於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的。
公民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需代理事項包括: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此外,刑事訴訟中的犯罪嫌疑人,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或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