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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編造虛假理由,偽造繳款憑證後謀得同事信任,分批次騙取同事現金。近日,河西區檢察院對這起虛構事實真相,詐騙他人現金且數額較大的案件提起公訴,被告人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一萬元。
被告人魏某與被害人徐某原系同事關系,後兩人雖不在同一單位工作了,但仍然是朋友關系,經常聯系。今年5月,魏某為償還個人債務,編造家中有事及岳父生病搶救急需用錢等虛假理由,分三次騙取徐某借款共計8000元。兩個月後,魏某編造可以幫助徐某購買便宜藥品的虛假理由,騙取徐某兩萬元。在此期間,魏某為了讓徐某消除疑心,曾償還徐某1800元。2014年8月,魏某編造幫助徐某繳納其女兒社保款的虛假理由,並提供偽造的社保繳款憑證,騙取徐某5000元。覺得事情有異的徐某報警後,公安機關將魏某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