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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地稅局瞭解到,市地方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線索,依法查處了天津海潤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潤貨代公司”)編造虛假業務、非法購買發票、隱匿收入偷逃稅款的違法行爲,追繳稅款803萬元、加收滯納金及罰款1364.92萬元,公司法人代表及財務負責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據介紹,海潤貨代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爲了在賬面上減少主營業務收入,逃避繳納營業稅稅款,分別以河北省邢臺市、石家莊、衡水市有關運輸企業和天津市“速騰、永翔達”等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名義編制虛假經營業務支出賬目,公司財務人員用外購的“虛假”運輸發票衝賬後,再用轉賬支票將公司對等的營業收入資金轉入個人銀行賬戶,一來在賬上減少營業收入,逃避繳納營業稅,二來將公司的營業收入變爲己有,套取現金用於購房及投資支出。
稅務人員在稽查中依法調取了海潤貨代公司計算機電子數據,在公安、海關等多個部門的配合下,查實出該公司編制虛假業務、非法購買發票、轉移營業收入8519萬元,偷逃營業稅及附加472.82萬元的事實。此外,稅務人員還查明該公司在代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某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企業進口業務時,採取收入不記賬手段,少記主營業務收入1868萬元,偷逃營業稅及附加103.7萬元,以及企業法人及股東套取現金支付購房款和投資入股相關公司偷逃個人所得稅227.31萬元的行爲。最終,稅務機關依法追繳各項稅款、附加、滯納金及罰款合計2167.92萬元,公司法人代表及財務負責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市地稅局稽查部門稱,依法治稅是提高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稅務機對嚴重偷逃稅行爲的查處將越來越大,不僅要追繳所偷逃的稅款,還要依法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並處以不交或少交稅款最高五倍的行政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