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爲把天津建設成爲中國北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區域輻射力的電子商務中心城市,市市場監管委制定了《關於促進全市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對於鼓勵和支持網絡創業提出了很多優惠政策。
開網店要實名制辦工商登記
本市鼓勵利用網絡實現創業就業。鼓勵和支持在校大學生、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登記失業人員、復退軍人、失地農民、城市困難人員、殘疾人等自然人,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開辦網店。實行“網店實名制”模式,從事網絡商品交易的自然人,應當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開展經營活動,並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證明、有效聯繫方式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註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有關許可。
放寬名稱字號及行業用語限制
允許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使用包括自有網站中文域名等個性化詞語作爲名稱字號,允許使用反映其經營特點或行業特徵的詞語作爲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對申請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企業,名稱可依其申請使用“電子商務”字樣。
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
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註冊登記時,提交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進行登記;允許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住所以外增設經營場所,住所與經營場所在同一登記機關轄區內的,可申請經營場所備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除外;允許電子商務經營者以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辦公區登記爲兩個以上企業的住所;積極引導商務祕書企業爲電子商務小微企業提供住所託管服務及其他配套服務;住宅改爲經營場所的,須按照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規定辦理,區縣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法規和本轄區管理的實際需要另有規定的除外。
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經營範圍,登記機關根據其具體經營項目覈定爲“網上經營××”或“網上提供××服務”;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外,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以外的新興行業的,登記機關可以根據申請覈定符合國際慣例、行業標準的經營範圍表述。
對已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從事電子商務的,網上經營項目在其營業執照標註的經營範圍內,但未標明網上經營的,無需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不必添加網上經營的相關表述;網上經營項目超出原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的,應當依法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
依法查處電子商務違法行爲
本市將依法查處電子商務中侵犯商標專用權、不正當競爭、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網絡傳銷、發佈違法廣告、虛假宣傳、無照經營、合同欺詐、違法銷售食品的行爲;加強廣告監測和檢查的覆蓋面,加強對網絡市場合同格式條款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爲。
此外,《意見》還在重點培育大型網絡交易平臺、鼓勵電子商務經營者創建自主品牌、加強電子商務市場信用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