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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區政府法制辦組織部分區屬行政機關單位法制工作負責同志和法律顧問代表召開了法律顧問工作座談會,聽取行政機關單位法制工作負責同志和法律顧問對河東區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座談會上,區政府法制辦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了河東區委、區政府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後開展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工作的基本情況。與會行政機關單位的法制工作負責同志介紹了本單位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的經驗和做法。有關單位的法律顧問也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提出了對河東區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法律顧問建議,區政府法制辦要進一步發揮作用,積極協調各有關單位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參謀助手和監督作用。要實現法律顧問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前置化,從源頭控制和預防服務單位出現法律風險,實現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
據瞭解,河東區自2014年年初開始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工作以來,通過工作,2014年5月份即實現了區級機關、區屬各行政機關單位及街道辦事處法律顧問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