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2014年度機動車檢驗工作即將結束,但截至目前,還有19萬輛機動車未申領今年檢驗合格標志,其中包括應該參加但未參加2014年度安全技術檢驗(即上線驗車)的機動車13萬輛,符合6年免檢條件應該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志但未申領的機動車6萬輛。交管部門提示,上道路行駛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將面臨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同時,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還將被強制報廢。
12月20日,紅旗路大隊執勤交警攔檢了一輛未粘貼年檢合格標志的白色豐田車。經檢查該車行駛證發現,該車的年檢日期應為2013年8月,至今已漏檢1年有餘,交警依法扣留車輛,並對駕駛人予以罰款200元、記3分處罰。『最近我們多次發現駕駛逾期未檢驗車輛上路違法行為,其中,逾期幾個月的較多,個別也有逾期一年以上的,最多的一天連續查處了5輛漏檢車,漏檢車就意味著車輛技術性能得不到保障,而且我們詢問時發現一些駕駛人法律意識淡薄,以自己工作忙沒時間驗車為借口,甚至有個別駕駛人根本不清楚自己應該驗車了,導致車輛漏檢。』交警介紹,『駕駛人應該定期查看一下自己行駛證上簽注的檢驗合格日期,按照檢驗合格有效章簽注日期對應月份上線參加檢驗,或者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交管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予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交管部門介紹,路面執勤執法中,執勤交警將嚴格依法對不按規定申領檢驗合格標志的違法行為進行檢查處罰。車主申領檢驗合格標志後,還應該注意要將標志粘貼於機動車前風擋玻璃右上角,不按規定粘貼年檢合格標志也將面臨罰款50元、記1分處罰。
據交管部門介紹,如果車主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還將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中規定,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應當強制報廢。另據《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第31條規定,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登記管理系統中有強制注銷記錄的小客車,不產生更新指標。也就是說,車主如想再購車只能通過搖號或競拍重新取得上牌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