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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臨近年底,各類銀行卡、會員卡又迎來積分兌換禮品或電子券的高峰期。記者走訪看到,一些商家會在年底將顧客卡內的積分清零,而部分商家卻將『積分換購』作為鼓勵二次消費的手段。消費者在擔心積分被『浪費』的同時,也應警惕『被消費』的陷阱。
『200積分,可以兌換一套水杯,想要換保暖被,需要400積分。』記者在一家超市中看到,最近幾天不少消費者前來兌換積分。家住恂園裡的王先生卡裡只有200個積分,為了兌換在他看來性價比更高的保暖被,不得不在超市又買了200多元的東西。記者采訪發現,每到年底,較低的積分總是讓消費者在『抓緊補分』時,陷入『被消費』的衝動。
記者同時發現,有些商家會在積分清零前發短信或打電話提醒顧客,也有很多商家只是在店中張貼一份公告,但並不主動通知消費者本人。還有部分商家表示,『積分清零是行規』,一般不會特別說明,時間一到系統自動將顧客的積分清零。對此律師表示,從嚴格意義上講,積分清零屬於企業失信,建議商家可以優化『積分規則』,允許積分兌換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