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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傳銷組織人員為發展下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害人為逃脫跳樓致身亡。日前,涉案兩名被告人均被北辰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
今年5月,在本市從事非法傳銷的山東省女青年周某通過QQ聊天結識被害人張某。5月下旬,張某在聊天時稱其端午放假要到天津來玩,周某遂想利用此機會將張某發展為下線。張某來津後,周某即將其帶至傳銷組織二級領導牛某在本市北辰區某村的住處。周某、牛某等人將張某拘禁在此處,欲說服其加入該組織,限制張某人身自由長達30餘小時。6月2日凌晨4時許,牛某發現張某墜樓,後將其送至醫院搶救,但張某被送到醫院時已經死亡。牛某被醫院保安當場控制,後由公安機關傳喚到案。6月14日,周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牛某供述稱,張某曾多次表達想要離開,為了把他發展成下線,牛某等人便千方百計不讓他離開,把張某關在6樓也是為了防止他逃跑,沒想到張某為逃離會跳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