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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從昨天起正式實施,這部被稱爲“史上最嚴”的《環保法》,提出了按日計罰等更加嚴厲的處罰措施,打擊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爲。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確定了環境保護優先、損害擔責等環境保護基本原則,並首次提出了按日計罰、行政拘留等更加嚴厲的處罰手段,加大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爲的查處力度。據介紹,按日計罰將解決環保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現狀。比如,發現企業環境違法的行爲,責令該企業要立即整改,並處罰5萬元的罰款。該企業如果拒不整改,環保部門可以在下達責令整改決定之日的次日起,按照每日5萬元連續處罰,直至整改完畢。處罰上不封頂,體現了《環保法》的嚴厲性和震懾性。
新《環保法》還規定,各級政府和環保部門必須公開企業的環保信息,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爲將會直接影響其“誠信檔案”和未來發展。各級政府、各級環保部門要公開企業的環境信息,及時發佈環境違法的企業名單。違法企業要進入社會的誠信檔案,排污企業必須公開自己的環境信息。公開以後,對企業的融資、貸款、招投標以及產品的銷售,都會帶來一系列的影響,倒逼企業自覺地維護環境保護的責任。據瞭解,本市今年將結合新《環境保護法》的實施,通過一系列措施鐵腕治污,從嚴執法,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環境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