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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上午,安徽蚌埠於英生殺妻冤案疑似真凶武欽元強奸、殺人案,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武欽元當庭認罪,多次表示對不起受害人,請求受害人家屬原諒。法庭當日沒有宣判。
當年被告人坐上旁聽席
昨天上午9時開始,備受關注的『蚌埠於英生殺妻冤案』在蕪湖中院不公開審理。
據於英生介紹,在得知此案將在蕪湖開庭審理後,他和哥哥、妹妹於4日下午來到了蕪湖。但因此案涉及個人隱私,除了雙方辯護律師和受害人家屬於英生外,其他人一概不能參加旁聽。
『每次都坐在被告席上,這次坐在旁聽席上,感覺很不一樣。有時候覺得恍惚間像夢一樣。』對於英生來說,他最後一次站在被告席上是2013年8月13日。『這個日子對我來說,非常特殊,記憶猶新,現在都能想起當時的每個細節。』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開宣判,認為於英生故意殺害其妻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於英生無罪。於英生當庭釋放。這是安徽首次執行『疑罪從無』。
之後,蚌埠市公安局啟動再偵程序。3個多月之後,犯罪嫌疑人——曾是一名交警的武欽元在蚌埠被抓獲,並供述了17年前強奸殺害韓露的犯罪事實。
被告人連說『對不起』
『之前聽說真凶是一位交警,我和他根本不認識,我要聽聽,他是如何殺害我的妻子。』於英生告訴記者,上午9時許,戴著手銬、穿著灰色馬甲的武欽元被法警押解走上被告席。面對公訴人的指控,被告人武欽元表示認罪。
在庭審中,針對一個細節:受害人手臂上的一個月牙形痕跡是如何形成的,武欽元稱,那是他用繩子捆綁留下的,還是用手勒住受害人留下的,因為時間長記不清了。
整個庭審持續了兩個多小時。在做最後陳述時,武欽元說,公訴人對他的罪行指控屬實,對不起受害人,表示認罪。
『武欽元從開庭到庭審結束,對公訴人的指控,表示認罪,接受法律的懲罰,多次說,對不起受害人,他錯了,他要懺悔自己的一生,請求受害人家屬原諒。』參加庭審的律師告訴記者。
中午12時10分,庭審結束,當天沒有宣判。
遺留痕跡吻合度99.99999%
據介紹,案件的偵破主要依據是死者體內殘留的嫌疑人殘留物。
於英生無罪釋放後,蚌埠市公安局啟動再偵程序,安徽省公安廳也派出刑偵專家,指導偵破此案。專案組對原案卷材料和物證資料進行梳理,最終獲得了案發現場時犯罪嫌疑人DNA關鍵證據。
專案組聯系全國多家刑事科研單位進行反復比對、分析,運用高科技手段,成功檢測出犯罪嫌疑人DNA樣本中的獨特信息,最終從排查的數千名犯罪嫌疑人中鎖定了武欽元。武欽元生物樣本與案發現場遺留痕跡吻合度達到99.99999%。2013年11月27日,作為交警的武欽元在蚌埠被抓獲歸案。
武欽元供述,1996年12月2日晨,他進入於英生家中,見韓露身著睡衣且獨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對其實施強奸。作案過程中,武欽元用枕頭捂住韓露面部,致其死亡,偽造現場後逃離。
據介紹,案發當天中午,韓露父親接外孫回到於英生家,發現臥室內放著一個煤氣罐,閥門打開,滿屋煤氣味,角落裡有一根點燃過的蠟燭。『可能是因為煤氣量不足,屋內沒有發生爆炸。』
據悉,除蕪湖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於英生還對武欽元提出民事賠償,包括死亡賠償金、撫養費、贍養費等共計147萬元。
希望能夠依法追責
於英生昨天表示,案件開庭只是回歸正義的一個部分,希望追責程序盡快啟動,全家最大的心願就是依法對相關責任人追責。於英生說,盡管8歲的兒子前後有3份證言,說爸爸媽媽從不吵架,但他還是成了殺妻嫌疑人。
於英生的哥哥於寧生說,此案被糾正後,蚌埠市政法委曾表示,責任追究要由相關職能部門來解決,按照程序進行,但目前毫無進展。弟弟於英生也曾經向公檢法部門提出追責要求,但沒有得到回應。於寧生說:『受害人體內有其他男人的體液,這本身就是很大的疑點。而且當時公安經過DNA比對,也知道不是我弟弟的,為何屈打成招?還有證人證明於英生當天是什麼時候回家的,只要計算於英生從單位到家的時間,就知道他當時根本沒有時間回家殺老婆的。』
□案情回放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南山路,時任蚌埠市東市區(現龍子湖區)區長助理的於英生之妻韓露在家中被人殺害。
1996年12月22日,於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隨後,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於英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安徽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其父兄奔波申訴十餘年。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據《刑法》第243條第一款規定,決定對該案立案復查。
2013年6月27日,安徽省高院決定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開宣判,認為於英生故意殺害其妻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於英生無罪。隨後,蚌埠市公安局啟動再偵程序。
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交警武欽元在蚌埠被抓獲,並供述了17年前強奸殺害韓露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