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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獲悉,市公安局刑偵局去年9月發現,位於北辰區津圍公路的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在生產糖精鈉的過程中存在非法處置廢酸、含酸廢水等危險廢物的重大嫌疑。2014年12月26日晚,刑偵局會同北辰分局、市環保局開展統一行動,將嫌疑人李某奎、袁某剛、周某興、鄒某運、晁某征抓獲,現場發現兩處非法排污點,並查獲一輛非法運輸廢酸和含酸廢水的改裝罐車。
據了解,2012年7月以來,李某奎通過晁某征從北辰區津圍公路的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內,以每噸廢水該化工廠支付李某奎10元、每噸廢酸李某奎支付化工廠50元的價格運輸廢酸和廢水非法處置。李某奎指使、僱傭周某興、袁某剛駕駛罐車將化工廠產出的廢酸運輸到北辰區劉安莊村機電公司倉庫附近一獨立院落內進行處置(提煉廢酸中的銅),周某興、袁某剛將處置完畢的廢酸、及含酸廢水開車運輸到北辰區劉安莊村一院內通過暗管排放進旁邊的水溝。李某奎等人每月非法處置、排放約300噸廢酸、1500噸含酸廢水。
經現場勘查,在北辰區劉安莊村機電公司倉庫附近一獨立院落內,發現三個半地下的長方形池子。經初步估算,池內存有約100噸的廢酸。現場查獲李某奎運輸廢酸和含酸廢水的改裝罐車,罐內裝有約20噸的含酸廢水。上述廢酸、含酸廢水已由北辰區環保局聯系本市具有處置資質的環保企業進行處理。
經天津市環境保護局有關工作人員現場取樣檢測,李某奎等人運輸、排放、處置的廢酸、含酸廢水的PH值均小於1,屬危險廢物。目前,李某奎等5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已被北辰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