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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昨天(5日)刊發《天津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3月起施行的報道,引起廣泛關注。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對該辦法做了進一步的解讀。
截至目前,天津市已經確認的危險房屋共263幢、3.8萬平方米,約佔既有房屋總量的0.01%。隨著房齡增長、房屋逐漸老化,如果缺乏日常維修保養和不正當使用,部分房屋可能會形成新的危險。目前,市房管部門已對房屋安全責任人下發了《危險房屋通知書》,責令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確保人身財產安全。在雨季和冬季組織做好安全查勘,定期巡查,實施重點監控。
根據辦法,本市設立危險房屋治理補助等六項制度。政府將加大公共財政支持力度,建立危險房屋治理的救濟渠道。低收入家庭承擔治理危險房屋費用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危險房屋修繕、加固以及臨時安置補助。(記者雷風雨通訊員吳梅尹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