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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晚,太原“12·13”討薪農婦周秀雲非正常死亡案屍體檢驗工作結束。法醫對周秀雲的遺體進行了取樣,將作進一步醫學鑑定。待鑑定機構作出法醫鑑定結論後,將依法告知當事人。
與此同時,公衆關心的一些謎團尚未揭開:作爲案件當事方的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被曝曾有一名“副局長”試圖與死者家屬協商“私了”,這一傳聞是否屬實?
屍檢錄音錄像家屬全程在場
5日,受太原市檢察院委託,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鑑定中心劉良教授一行8人組成的鑑定團隊,開始對周秀雲非正常死亡原因及王友志損傷程度進行檢驗。
周秀雲丈夫王友志的弟弟王怕說,當天共有3名家屬見證了屍檢過程。死者哥哥周訪問、外甥晉新峯先進入屍檢房,兩人出來後,王友志的另一個弟弟王友棟進入。王友棟說,一名人大代表、一名政協委員和一名檢察院的代表也現場見證了屍檢全程。
“檢察院採納了我們的意見,對屍檢過程進行了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王怕說,“家屬對屍檢過程和流程表示滿意。”
有人願意出高價“私了”
有媒體報道,此案發生後,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曾與被害人家屬接觸,試圖以100萬元“了結此事”。記者就此採訪了當事雙方,雙方對誰先提出“私了”以及賠償金額訴求等各執一詞。
死者丈夫王友志的弟弟王怕和死者的外甥媳婦王星星告訴記者,死者生前工作的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國營農場的場長王傳金大約在18日前後到達太原。之後,王傳金多次到病房找王友志談話,在此後的某次談話中王傳金告訴家屬,太原方面願意出“高價”處理此事,“高價”不是賠償金而叫救助金,但沒有具體說明金額。
王怕和王星星說,隨後一個自稱是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楊副局長的人和一名律師一同來到位於武警醫院對面的雅居酒店面見家屬,表示要給予家屬賠償。
王怕和王星星迴憶,見面後,律師拿出了事先擬好的一份《初步測算》讓家屬過目,這張手寫字據顯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5項共計542380元。
王怕說,當時參與會面的家屬除了他之外,還有王友志的弟弟王友棟、周秀雲的哥哥周訪問二人,會面時間一直持續到第二天凌晨2時。會面過程中,律師稱“我誰都不代表,我只代表楊局長個人,我是楊局長的好朋友”。家屬問律師是否有委託書,律師答以朋友身份而來沒有委託書。家屬問楊副局長:“你是以什麼身份而來?”楊副局長答:“我代表一個單位而來。”其間,楊副局長同時反覆向家屬叮嚀,雙方的見面不是私了,“只是想盡快了結此事。”
死者家屬當場拒絕54萬元賠償
“我們不拿死人做買賣,從始至終沒有和他們談過賠償金額。”王怕說,家屬們在當時只想儘快弄清死者的死因,爲死者討個公道,54萬餘元的賠償要求被家屬當場拒絕。
王倩、王星星等多名死者家屬表示,在太原方面以及王傳金等人與家屬交涉“賠償”等事宜過程中,家屬均用手機錄音。記者多次請家屬提供這些錄音,但截至記者6日發稿時,家屬還未提供。
楊副局長:賠償事宜是家屬方首先提出的
6日晚間,楊副局長和那名“只代表楊局長個人”的律師就“私了”一事向記者作了迴應。楊副局長告訴記者,賠償事宜是家屬方首先提出的,“2014年12月17日下午,王傳金向警方提供了一份家屬口述,他代寫,涉及周秀雲死亡賠償金等8項內容、總計388萬元的賠償清單。”
王傳金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賠償事宜是我們先提出來的。當時徵求了王友志四弟和五弟的意見,由我書寫並提供給了民警。”
楊副局長說,受善後組委派,他與律師在20日17時左右與家屬會面。當時按照相關規定,從補償角度提出了一個初步測算,最高額度爲54萬餘元,並明確提出,具體是救助還是賠償,要以屍檢結果爲依據。
針對近日有媒體報道的“中間人表示,太原方面賠償額度可增加到100萬元”的情況,楊副局長說:“警方從來沒有向家屬方提過100萬的事情。”
山西省一位法律界人士說,所謂“私了”,應當理解爲雙方就民事賠償部分進行協商處理,如果被害方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其民事權益,法庭也是可以調解的。但是,不影響刑事犯罪定性,是事後態度和行爲,量刑及處理時應當考慮。法院量刑上,有認罪態度好、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取得受害人諒解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