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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回顧
●2013年4月1日,復旦醫學院碩士研究生黃洋飲用寢室飲水機中的水後,身體不適,有中毒症狀
●2013年4月11日,復旦大學報案。上海警方在飲水機殘留水中檢測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鎖定黃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黃洋經醫院救治無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案
●2013年11月27日,“復旦投毒案”開庭審理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林森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審代理律師唐志堅正式受林森浩委託向法院提起上訴
●2014年12月8日上午,該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開庭審理
●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院公開宣判,裁定駁回林森浩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作出的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法覈准。
此案是否還有轉機?
二審判決後,接下來還會有死刑複覈程序,這起案件是否還有出現轉機的可能?
對此,刑訴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表示,林森浩免死寄希望於兩點:一是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二是有重大立功表現。林森浩不應再企圖推翻事實,而是應保持正確的認罪態度。他應該在認罪的基礎上,恰當表述,即便說一開始因爲盲目,認識不到嚴重後果,但後來見死不救,的確應當被處以嚴厲懲罰。同時,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
昨日上午10:36,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林森浩涉嫌故意殺人案進行了公開宣判,裁定駁回林森浩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作出的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法覈准。
二審法院對於辯方提出的辯護意見不予採信,對於公訴機關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意見予以支持。法院最終認爲林森浩構成故意殺人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雖然林森浩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但不能從輕處罰。
現場直擊
宣判時林森浩很沉靜
律師稱其已猜到結果
昨日上午的二審宣判,仍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進行,林森浩父親、黃洋父親、媒體記者及旁聽羣衆近50人在第五法庭旁聽。爲方便無法進入法庭的記者,上海高院專門開闢了視頻審判庭向現場記者實況直播了庭審。來自全國各地數十家媒體的記者,見證了此次宣判。
林森浩辯護律師唐志堅介紹,宣判在10時40分左右結束。林森浩穿着父親送來的黑色外套出庭,在整個宣判過程中,他一直保持沉靜,臉上幾乎看不到表情。
法官當庭宣讀二審判決書稱:“原判認定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林森浩上訴理由不能成立,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本院不予採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意見應予支持,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書宣讀完畢後,林森浩被立即帶離了法庭,他沒有回頭看一眼旁聽席上的老父親。在聽到法官宣佈“維持原判”的二審判決後,林森浩也沒有動一下。唐志堅告訴記者,實際上在宣判的頭一天,林森浩在會見律師時就已經猜到了將會是“維持原判”的判決結果。
林森浩的二審辯護律師斯偉江、唐志堅在宣判後發表聲明稱,二審判決後,在獲得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前並未生效,他們不會放棄爲林森浩爭取改判的努力。
林森浩聲明
缺乏心靈滋養釀成大錯
希望社會最終能寬恕我
林森浩在二審判決後,通過律師提交了一份個人聲明。林森浩在聲明中表示,希望將自己的遺體捐贈給醫院。
林森浩聲明全文如下:
一、我已經收到上海高院的二審判決,雖然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我會依法聘請律師在最高院死刑複覈階段,陳述二審提出的疑點,我真的不是故意殺人,不管如何,我依然相信司法公正。
二、不管結果如何,我依然要向黃洋的父母道歉,我爲我做的事懺悔,希望黃洋父母能慢慢從悲傷中走出去,我也希望我的父母能從悲傷中走出來,我確實不孝,辜負雙親師長的教誨,此生別過,來生再報恩。
三、希望我的悲劇,能讓世人吸取教訓,希望一起相處的人,能多些體諒和友愛,很多一念之差的錯事,希望能借助愛和謹慎,懸崖勒馬,鑄劍爲犁。
四、謝謝這麼多支持和幫助我的人,感謝你們,從你們身上我感受到了溫暖。也感謝批評我的人,如果能早日聽到這麼多的批評,或許我就不會幹出這件傻事。感謝導師多年的教育,感謝父母雙親的愛,感謝同學們。
在我有限的日子裏,我依然會流淚懺悔,盡力學習,錘鍊自己,希望能安然面對那最後一刻。我希望將我的遺體捐贈給醫院。此生雖然短暫,之前都投入到學業之中,缺乏心靈的滋養,導致釀成大錯,最後這幾年在司法的漩渦中,身不由己,我希望這最後一件事,能做對。我畢竟年輕,也能付出年輕的生命來賠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會最終能寬恕我。
宣判前
林森浩和律師溝通死亡和人生的意義
林森浩的辯護律師斯偉江回憶,1月7日上午會見林森浩時,和他談的最多的是如何面對死亡,以及人生的意義何在,“他外表平靜,但身子和手卻在顫抖。”
斯偉江告訴林森浩:“人生的意義不在於活多久,在於認識真理。孔子說的朝聞道,夕死可矣,(就是這個意思)。”林森浩則迴應他說,他在家信裏也引用了這句話。“他說他一邊懺悔,一邊認識生命的意義。以前看沒有感覺的文字,現在看有時感動不已。”
一場宣判兩個家庭
黃父:一輩子抹不去失子之痛
昨日,榮縣的天空飄着小雨。上午11時許,黃洋的姑父楊開祥、姑媽黃資蓉在得知二審判決結果後第一時間來到黃洋的墳前祭奠。黃資蓉給洋洋帶來了水果和糖,還仔細地用紙巾拭去墓碑上的塵土。“洋洋,二審判決結果出來了,害你的人得到法律的制裁,你的在天之靈可以安息了。”黃資蓉一邊給洋洋點蠟燭燒紙錢一邊說。
黃資蓉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黃家人並不是心腸狠,非要置林森浩於死地,而是因爲在黃洋出事之後數日裏,林森浩沒有主動站出來制止事態的惡化,最後導致了黃洋不治身亡。這一行爲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如果他(林森浩)當時及時站出來了,或許洋洋不會走,我們也會原諒他。”
下午1時許,黃洋的三位姨媽也來到墳前祭奠,向他通報判決結果。在黃洋墓碑前,三位姨媽泣不成聲。
黃洋的姨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整個上午,全家人都在電腦前等待二審判決的最終結果,得知“維持原判”,懸在全家人心裏一年多的大石頭終於落了下來。“這個事終於畫上了一個句號。”黃洋姨夫稱,爲了給洋洋討公道,這一年多來,黃洋的父母及其親人心力憔悴,飽受着精神上的折磨。二審維持原判,讓洋洋在天之靈得到安息,也讓黃洋父母可以放下包袱,開始新的生活。
昨日下午,黃洋父親黃國強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二審法院的公正判決還了黃洋一個公道。作爲父母,(對二審判決)感到些許安慰,但失子之痛在心裏已經烙上印記,一輩子都無法抹去。對於下一步的民事賠償,黃家人稱還沒有過多考慮,一切將依照法律程序,由法院進行裁決。
林父:我不甘心,會繼續上訴
宣判結束後,林尊耀在旁聽席上看着兒子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法庭門外。跌坐在椅子上,趴着哭泣十多分鐘後,林尊耀纔在他人的攙扶下走出法庭。
林尊耀堅持認爲,二審法庭仍然有太多事實沒有查清,案子還有疑問。“就這麼把我兒子判死刑,不甘心,會繼續上訴。兒子雖有罪,但罪不至死。”跟以往遠離媒體的情形不同,此次宣判後,林尊耀接受了電視臺邀請,參加該案新聞節目的錄製。
據林尊耀的弟弟說,此次到上海的第一個晚上,林尊耀幾乎徹夜未眠。晚上11點多,林尊耀就突然坐起來,由於怕被認出來,呆在旅館不敢出門,他在牀前不停掉眼淚,也不說話,弟弟起來安慰了半小時。睡到第二天凌晨2點多鐘,林尊耀又爬起來,靜靜地看着窗外的燈光發呆。早上6點,弟弟又發現林尊耀已經起牀。
林尊耀說,他原本以爲培養孩子大學畢業,任務就完成了,沒想到出這種事,又要操心,不知以後會怎樣。林尊耀和老伴讀書少,原本以爲知識改變命運,所以讓兒子多讀書。但現在卻有些想不通了,林森浩的事讓他“很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