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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網友爆料稱,1月14日,陝西渭南“高新區綜合執法大隊的數名執法人員駕駛一輛沒有牌照的執法車輛,在執法過程中上演全武行,將農民工打成重傷。”渭南市高新區15日通報稱,涉事的執法隊員分別被停職檢查或予以清退,綜合執法局承擔傷者全部醫療費用。(1月16日新華網)
農民工冒犯執法人員,通常也是有原因的。眼下一些無良企業老闆無辜拖欠農民工工資,讓農民工情緒失控,或是在言行舉止上有所失當,冒犯了執法人員。還有的農民工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上找不到廟,燒不了香,只好找執法人員來理論,希望求得一條暢通的途徑。
筆者認爲,作爲城市執法人員,本來就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對人民羣衆來說,執法人員就是幫羣衆解難事、做好事、辦實事的信賴者。可陝西渭南高新區綜合執法大隊的數名執法人員竟然把農民工打成重傷,不知他們爲何能下如此毒手,這些人暴力執法底氣究竟從何而來?
在筆者看來,這些執法者根本就沒把羣衆求助當成工作己任,可能還認爲農民工求助是在找麻煩,或是跟咱執法人員過不去呢。他們不但不耐心細緻做紓解工作,反而還以武力來鎮壓求助的農民工,進而導致暴力執法、暴力對抗。在執法人員與農民工武力對抗中,農民工往往多是處在弱勢。
因爲執法人員手中不但有權,而且還人多勢衆。在雙方搏鬥中,執法人員始終代表着國家公權,農民工用武力還擊就對抗法律,對抗執法。於是,在通常情況下,執法人員一旦對農民工施暴,吃虧的還是農民工,將農民工打成重傷,甚至打死也是常見的事。即便事件發生後,追究責任還能從輕發落,一貫作法就是讓臨時工頂包,將臨時工開除了事。
筆者認爲,要想遏制暴力執法,除了提升執法人員綜合素質之外,還必須對執法人員言行舉止嚴格規範,尤其是在執法過程中,禁止一切粗暴行爲,對暴力執法採取零容忍,一旦發現就嚴懲不貸。只有執法人員整體素質高了,社會矛盾糾葛才能逐步得到紓解,羣衆對黨和政府也多了幾分信賴,人與人之間纔會進一步和諧。
文/張維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