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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16日電(記者申寧)日前,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在解答中小學生電子學籍管理常見問題時表示,義務教育屬基本公共服務,具有平等、公平、強制等特徵,所以原則上不鼓勵留級、跳級。
留級、跳級問題屬於具體的學生管理問題,是學籍異動,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留級、跳級的條件和辦理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作出規定。全國中小學電子學籍系統具備管理留級、跳級等各類學籍變動的功能,但是否啓用及具體操作權限,均完全在各地,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
此外,對於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該司表示,學籍是招生的結果,而不是招生的條件。對於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國家沒有限制性規定,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招生問題屬於具體的學生管理問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作出規定,如省級沒有作出規定的,依次由地市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作出規定。如果地方允許高中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則可在全國中小學生電子學籍系統中進行相關招生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