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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透露,中央層面取消的3184輛公車已全部封存停駛,將分期分批公開拍賣,陽光處置,全程接受各界監督。今年春節前,將正式啓動第一批約300輛車的拍賣,所拍賣車輛“不帶牌”,嚴格遵守“車牌分離”原則。(1月18日《光明日報》)
所謂“車牌分離”,就是對競買人預設一個前置條件:必須有購車指標。也即,只有通過搖號系統公正獲得號牌的人,纔有機會參與拍賣。對此,有論者認爲,“這種前置環節,有力避免了可能的暗箱操作”,“是對社會上一些‘拍賣貓膩’說法的有力迴應”(《京華時報》1月17日評論文章)。這自然有些道理,但也是這個前置條件,恰恰將沒有購車指標但有購買慾望者擋在了門外,因而,這也製造了新的不公平。
衆所周知,不僅僅是在北京,在其他很多城市,比車輛更稀缺的,正是號牌資源。很多人想買車而不能買,皆因無牌。公車拍賣,無疑應該是給這類人提供的一個意外機會。對他們而言,與其說買車,不如說買車牌。可以想象,如果沒有這一限制,登記競買的人定然很多,他們本符合競標資格,但因爲這個人爲設置的前置門檻,就失去了機會。這種“篩選”的合法性存疑在先。其結果則是:水落船低,競拍的人數少了,最終成交價格必大大降低。該賣得和實際賣得的差價,雖沒有個人非法佔有,但卻造成了國家公帑事實上的浪費。而這,卻是“車牌分離”這一遊戲規則造成的。
而且,公車本身是在限牌之外的合法擁有,拍賣轉讓,不過是易主而已,並沒有擠佔市場原來佔有份額和計劃發放車牌數量。用已有牌照來擠壓可能的上牌指標數,這就是剝奪本來可能有機會上牌者的購車機會。如此,以犧牲一部分人的權益競爭,再公平都是不公平。何況,公車畢竟屬於二手車,“車牌分離”也與目前二手車市場主流交易規則相齟齬。從這點上說,將公車分批次緩慢釋放市場,雖出於防範“供過於求”考慮,但要在2015年底全部完成公車改革,尤其是,全國目前機關的200多萬輛公車以及國有企業無數公車,要按規定在最近兩年全部“削職爲民”,不管採取何種拍賣模式都免不了蜂擁上市,都會對二手車市場正常秩序形成衝擊,乃至擾亂,這個負影響不該忽視。
其實,將封存公車及時還與市場,採取何種模式並不重要,關鍵是如何實現公共資源價值置換最大化。此過程中,我們不擔心拍賣所得會流失,也因爲評估和處置機構分離以及過程“三公開”而對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不再擔心,但是,如何避免以規則之名造成新的浪費和隱形腐敗,尤其是對公民權益無意識的傷害,卻是不能迴避的擔心,也是最大的難題。因爲“限購”而通過搖號靠運氣博弈無可厚非,但競買公車這種特殊車源也靠運氣,雖不至於使得公車拍出“廢鐵價”“白菜價”,但如果遠遠低於大衆的心理價位預期,同樣讓人心灰意冷。
應該說,中央此次拍賣公車採取“車牌分離”是種創新,不僅有對地方既往在拍賣公車過程中存在問題的糾偏意味,很大程度上,也是爲各地提供處置公車樣本,因而,意義重大。但目前看,不說“車牌分離”是否夠科學,至少考慮不夠嚴謹,因而未見得就是個好主意。何況,消化公車,絕不只有拍賣這一條道可走。
文/晴川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