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視點)從“打黑英雄”到腐敗貪官——瀋陽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張東陽的墮落軌跡
從警18年,因在打擊沈陽劉涌黑社會案件中榮立一等功,從縣委“一把手”最後升任爲副省級城市的檢察長。在19日瀋陽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張東陽涉受賄罪的一審判決現場,張東陽因“長期與腐敗做鬥爭”而被一路提拔的工作履歷,引發特別關注。
根據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宣判,張東陽犯受賄罪,涉案總金額達1000餘萬元,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從“打黑英雄”到腐敗分子的巨大落差,令張東陽本人也難以接受。據悉,此案於2014年底開庭審理時,張東陽曾在現場情緒失控,痛哭不止,致法庭不得不一度休庭。
應親屬請託騙取過億元國家土地補償款,4個裝水果的大紙箱裝滿現金
張東陽出生於1964年,曾在瀋陽市公安系統工作18年,在偵破劉涌案件中立過一等功。2013年1月出任瀋陽市檢察院檢察長之前,曾歷任瀋陽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瀋陽下轄遼中縣縣委書記多年。
張東陽案發緣於其表弟史海鷹獅子大開口非法攫獲鉅額徵地補償款。2011年,史海鷹通過弄虛作假、打通各個環節,非法拿到了過億元的國家土地補償款。當其正想如法炮製、再次騙得鉅額補償款時,引起了國家審計部門的注意,發現了張東陽鉅額受賄線索,並移交給遼寧紀檢部門。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張東陽應其表弟史海鷹的請託,請求時任瀋陽市和平區區長、滿融經濟區管委會主任林強在史海鷹企業動遷補償過程中給予關照。林強將此事安排給時任滿融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馬英奎辦理。史海鷹在陸續獲得補償之外,更通過弄虛作假獲得非法收入合計1.09億元。
爲表達感謝,2012年至2013年間,史海鷹先後6次送給張東陽人民幣570萬元、美元5萬元。
據史海鷹交待,他給張東陽每次都直接送現金,其中有兩次都是直接交給張東陽200萬元,爲此他用4個裝水果的大紙箱裝滿現金,還有一筆史海鷹以給張東陽妻子買車的名義送其100萬元。
反腐經歷成避罪“經驗優勢”,用“大姐生病了”暗號報信
長期在反腐領域工作的經歷,竟然成爲張東陽逃避黨紀國法懲罰的“經驗優勢”。
“大姐生病了”這句再平常不過的對話,竟成了深諳法律的張東陽夫妻的暗號。張東陽的妻子劉某某說:“2013年11月張東陽出國去澳大利亞前,因爲滿融地區的有關負責人被查,擔心史海鷹也被查,所以和我約定:如果史海鷹被查,我給他打電話時就用‘大姐生病了’這個暗號來告訴他。”
張東陽從澳大利亞回國時,妻子到北京接他,他特別高興,還稱“真怕在機場等着的是紀委的人”。然而,伸手必被捉。張東陽終究難逃法網。
除了上述事實,2005年至2013年間,張東陽還有5筆收受賄賂的犯罪事實。法院認爲,被告人張東陽在擔任遼中縣委書記和瀋陽市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崗位調整、工程承攬、承諾在案件處理上給予關照等方面的利益,還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便利,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請託人多獲取動遷補償款方面的不正當利益,先後收受六人款物合計人民幣986.96萬元、美元6萬元,已經構成受賄罪。爲此,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依法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警惕腐敗官員利用影響力“請託斡旋受賄”
張東陽落馬後,涉案的林強也被調查。“一個史海鷹讓兩個正廳級幹部落馬值得反思,畢竟國家培養領導幹部不容易。”一位辦案人員說。
張東陽案件審判長、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崔大勇說,在張東陽收受的6筆賄賂中,有多筆是其規避法律、利用影響力“請託斡旋受賄”,這一個新現象應予關注。其中,張東陽收受其表弟史海鷹的賄賂,既是其受賄系列案中數額最大的一筆,也是其利用職權影響力的突出事實。
崔大勇表示,“斡旋受賄”和一般受賄有所區別。一般的受賄案件普遍爲如下犯罪鏈:允諾給予幫助――收錢――實施幫助。“斡旋受賄”則是本人不直接出面,而是通過其影響力,讓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施與幫助和關照。
據史海鷹交待,2011年3月,瀋陽市和平區滿融經濟區發佈公告,對該地區進行動遷。史海鷹爲了多得補償款,在自己租用的158畝土地上大肆建房。之後,他找到時任遼中縣委書記張東陽幫忙,張東陽找到曾經在遼中縣與其搭班子、時任瀋陽市和平區區長的林強幫忙,林強允諾幫助後,給時任滿融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馬英奎打電話。
“我找到馬英奎,說企業馬上要動遷了,希望領導多幫忙。馬英奎說林區長已經跟他打過招呼了。”就這樣,在馬英奎等人的安排幫助下,史海鷹從當地主管部門順利拿到共計1億多元補償款。
“這件事沒有張東陽找林強幫忙說話,馬英奎不會搭理我,我也不可能得到這麼多補償款。”史海鷹說。
負責審理張東陽的司法幹警表示,張東陽是黨委部門的幹部,按理說政府的事不在他職權範圍內。但由於“一把手”的權力缺乏邊界設定,讓張東陽敢於利用自己職務的影響力委託其他幹部爲其謀私。
遼寧省社科院研究員侯小豐認爲,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制度,是張東陽從一名縣委書記、一名司法領導幹部走向犯罪深淵的重要原因。作爲縣委“一把手”和檢察長,張東陽一直都是在監督別人的,而別人卻很難監督到他。未來的反腐工作要在強化對各個層面權力的約束上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