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很多市民籌劃春節長假出遊,市旅遊執法大隊市場檢查科科長龐雲凱給市民提個醒。簽訂合同是保障出行利益的第一關。遊覽景點應包括市民在旅行社所做廣告中所見旅遊點,並明確開始與結束參觀時間。住宿標準應注意對“標準間”一詞的理解。購物一項應明確次數(一般不超過行程總天數的一半)、購物點名稱及在每個購物點所逗留的時間。旅遊途中,遇到旅行社違約,要儘量協商解決,現場交涉仍無法解決,可保留相關證據,返程後再追究旅行社違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