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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天津日報記者肖琳亞近日,《2015年“駕駛新規”出爐,不看你輸大了!》的文章在網上瘋傳,稱從2015年1月起,新的《機動車駕駛證使用規定》開始執行,引起不少市民關注轉發。記者聯繫交管部門查證,該傳言實爲子虛烏有。
記者從河北區交警支隊瞭解到,我國關於機動車駕駛證使用方面的規定,目前只有公安部頒佈的部門規章《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23號),自2013年1月1日實施以來,至今依然在執行。“2015年1月起實施《機動車駕駛證使用規定》”的消息實屬謠言。
不僅“新規實行”是謠言,其中很多內容也不準確,有些是已有舊規,有些是無中生有,極易形成誤導。河北區交警支隊秩序科副科長盧小杰表示,如傳言稱“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根據123號令,實爲“駕駛人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爲的,將被記2分”;傳言稱“酒駕5年內不能考駕照”,對此交警表示,酒後駕駛根據酒精含量分爲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兩種,前者屬於違法行爲,後者屬於犯罪行爲,兩者的處罰標準也不同;至於“副駕駛位置有不滿14週歲人乘坐的,扣6分”、“副駕駛不繫安全帶的,扣1分”等內容,交警表示,這兩種情況雖不提倡,但123號令對此並未提及,暫不扣分。
其實,這些謠言中有很多內容似曾相識,每到歲末年初,總有一些不知出處的“新規”出現並迅速擴散,令不少人上當。南開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陳鵬表示,在一些重要的時間節點上可能死灰復燃,是謠言傳播的基本規律之一,“以交規爲例,每當月初、年初,往往是新規施行的日子,這就爲人們關注新規的信息、相信新規的信息提供了一種輿論環境。而謠言製造者往往藉助這樣的時機改編舊信息、新瓶裝舊酒,造勢傳播。”因此,每當重要的時間節點,就更需要正式的傳播渠道開足宣傳馬力,告知受衆一些可能誤解的重要信息;各種闢謠機制和平臺也要增加活躍度,及時、反覆提醒受衆注意一些可能產生誤解的信息以及謠言渠道。同時,廣大受衆也應加強判斷力,對於重要信息,一定要有質疑精神和求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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