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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榮業大街上一家飯店門口有人燃放鞭炮,民警勸阻後,轉過天來,飯店人員又放炮慶祝開業,民警對其處罰500元。這是和平警方因違反燃放規定開出的第二張罰單。
1月21日18:00,公安和平分局南市派出所民警巡邏到位於天津市和平區榮業大街上的一家飯店時,發現飯店門口有人正在燃放鞭炮,民警將燃放鞭炮的餐廳經理時某帶回派出所進行教育。
22日,這家飯店正式開業,當天18:00左右,員工王某在飯店門前燃放鞭炮,燃放的鞭炮共有5盤5000頭。南市派出所民警再次巡邏至此,見此情景立即上前制止,並將王某帶回派出所。
據王某講,經理時某已經告訴他不要再燃放鞭炮,但他沒聽勸阻還是將鞭炮點燃。根據《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三十條規定,公安和平分局決定給予王某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