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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了更好地促進開發區2014至2016年度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工作,全面推進開發區中小企業向高端、集約、綠色方向發展,近日,天津開發區制定並出臺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配套措施,每年設立15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區內中小企業轉型升級。
根據配套措施,天津開發區將對投資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項目,在其項目建設期內購買項目實施所需的儀器、設備、設施等固定資產實際投資支出和生產經營場所進行必要改造的建築工程實際投資支出,經管委會覈定,按實際投資額給予5%的財政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幫助企業提高技術研發水平。取得天津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認定證書的企業,每個企業給予30萬元的補貼。
同時,對於企業在日常辦公、財務、庫存、生產過程控制、銷售等方面應用信息管理系統,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並有相關投入且投資總額在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經管委會覈定,按照實際投資額度給予10%的補貼,最高補貼金額爲10萬元;對於沒有新項目投入,通過內部管理改進,效益較前一年度增長15%的企業,經管委會覈定,每個項目給予2萬元補貼。
爲了鼓勵企業創新商業模式,大力發展電子商務,開展網上經營,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上開設專營店或加入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的企業,憑其與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簽訂的紙質或電子合同以及服務費證明,經開發區管委會覈定,按其前三年平臺服務年費的實際發生額給予50%的資金補貼,最高補貼金額爲3萬元。
此外,爲了鼓勵區內民營中小企業創業基地擴大載體規模,對於被評定爲開發區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基地開展的相關場地、廠房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經管委會覈定,按投資比例5%給予補貼,最多不超過50萬元。對於沒有固定資產投入,但在鼓勵、支持基地內企業轉型升級工作中有突出貢獻,且園區內90%以上的企業在天津市萬企轉型升級信息化平臺進行備案並完成轉型升級工作的項目,經管委會覈定,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新政策將從今年1月起實施,企業申報期爲2015年1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政策兌現期爲2015年1月5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同一企業只可選擇一個項目進行申報,不可重複享受本規定內的優惠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