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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邊檢機關獲悉,近期,印尼廖內羣島省民丹島有中國公民反映,他們在一家餐館結賬時使用新加坡幣,被當地警察錄像後帶往警局調查。據悉,民丹島有的酒店、餐館可使用新幣結賬。但當地警方稱,使用除印尼盾以外的貨幣結賬是違法行爲,根據印尼2011年7號關於貨幣的法令,在印尼進行支付行爲時如使用印尼盾以外的貨幣,可能面臨最高1年監禁和2億印尼盾罰款。
中國駐棉蘭總領館提醒即將前往或已在蘇門答臘島的中國公民在當地消費時只使用印尼盾結賬。駐棉蘭總領館領保與協助電話:0062-082165631070。外交部領保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