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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邊檢機關在辦理旅客入境邊檢手續時,發現旅客王先生在他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上面蓋滿了顏色各異、形狀不同的旅遊景點紀念章,經邊檢民警詢問得知,原來王先生在赴臺旅行時,每到一個旅遊景點就在通行證上蓋一個戳,以此記錄自己此次臺灣行的足跡。爲此,民警建議王先生下次再去臺灣前,重新申領一本新的通行證,以免對其出入境造成影響。
天津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根據以往的工作經驗和相關法律法規,在此鄭重提醒廣大市民,春節期間出境旅遊,千萬別在自己的護照等出入境證件上亂蓋紀念章,以免使您的行程中途受阻。無論是護照或是往來臺灣或港澳通行證,都是中國公民在境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邊檢機關或其他境外移民機關加蓋印章具有嚴肅的法律意義。我國公民護照上的《注意事項》也明確規定“妥爲保存、使用,不得塗改、轉讓、故意損毀”。
邊檢機關提醒,只要是在護照內頁蓋有紀念章、郵戳,都可能被國內外的邊防檢查部門視作私自塗改護照從而導致護照失效,因此個人切勿私自在此類證件上加蓋紀念印章,以免影響到該證件的法律效力,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喜歡紀念戳的市民可以將章蓋在明信片或旅行紀念本上。已經在護照上蓋有紀念戳的市民建議重新申領。除了在護照上蓋有紀念章影響出入境順利外,面部與護照相片變化較大、護照染有墨汁或落水、缺損均可能影響正常出入境,市民應及時到相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重新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