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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月26日1時19分,河北區中山路159號院內平房發生火災,市消防總隊接警後立即處置,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經現場調查,其院內的造幣總廠舊址11處遺存建築爲文物保護建築,在此次火災中未受到影響。
此次發生火災房屋,位於河北區中山路159號院內西南側,與造幣總廠舊址文物保護建築相鄰。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市消防總隊立即調派滅火力量於5分鐘後到達現場進行滅火,2時56分大火被撲滅。經調查,起火房屋爲磚木結構,總面積不足200平方米,被隔斷分割爲11間,發生火災時有1戶居民和1戶租住戶在此居住,起火原因初步判斷爲生活用火不慎引發火災。
河北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接到火情報告後,立即責成區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一是妥善安置受災居民。火災發生後,街道、社區有關負責同志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覈實住戶情況;並協助159號院管理辦公室臨時將受災羣衆安置在辦公區。二是查明起火原因。三是辨明起火房屋性質。經區文化旅遊局和文管所對照文物建築分佈圖和現場查看,起火房屋非文物保護建築。
目前,消防部門正在對火災原因進行更加細緻的調查,河北區民政局爲受災戶辦理了3個月的臨時救助。其他相關部門將進一步做好受災居民和租住戶妥善安置工作,加強對造幣總廠文物建築的保護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