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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輸企業盈虧將與職工工資掛鉤。”這是29日記者從在京召開的中國鐵路總公司工作會議上獲悉的。會議透露,鐵總表示,將充分挖掘社會力量,吸納社會資本投建鐵路,充分下放權力,不再直接干預鐵路局的日常經營活動。(1月30日《京華時報》)
在我國市場經濟逐漸完善的大背景下,鐵路企業盈虧與職工工資掛鉤,是將企業和職工綁在一條船上,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有助於培養職工“企業發展我光榮、企業倒退我可恥”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使命感,有利於企業不斷做大做強做優,取得更加輝煌的業績。然而筆者要說的是,鐵路企業盈虧與職工工資掛鉤須防腐敗。
衆所周知,鐵路系統的腐敗是比較嚴重的,從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到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都是鐵路系統的“碩虎”:檢方指控劉志軍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涉案金額爲人民幣6460.54萬元;檢方指控張曙光涉嫌受賄共獲贓款,摺合人民幣4755萬餘元,兩人均已被判死緩。除了“碩虎”,肯定還有“碩鼠”,當然必定還有“小老鼠”。工資是職工一家的生活費、職工孩子的上學費、職工老人生病的救命錢,如果鐵路企業盈虧與職工工資掛鉤,而職工工資又被這些大大小小的貪官蠶食,肯定引發職工不滿,甚至引起社會不穩定。
正因如此,鐵路企業盈虧與職工工資掛鉤必須注意三個問題:第一,鐵路企業無論盈虧必須公開透明,全部晾曬在陽光下,讓職工知曉,受職工監督;第二,鐵路企業的所有重大決策和重大行動,都要有職工或職工委員會參與,鐵路企業領導拍腦袋決策造成的虧損,不能由所有職工用工資買單;第三,鐵路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必須加強指導和監督,既要指導企業不走錯路、少走彎路,更要防止鐵路企業領導貪腐,一旦誰有貪腐行爲,必須受到嚴厲懲處。
坊間有種說法,有錢的地方就有腐敗。此話儘管有失偏頗,卻道出了腐敗的猖獗。鐵路企業不差錢甚至非常有錢,是個聚寶盆,有錢難免要任性,如果少數人、個別人一任性就貪腐,就讓廣大職工受屈遭殃,這是誰都不願看到的事情。所以,對於鐵路企業盈虧與職工工資掛鉤,雖然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而最需要解決的就是必須嚴防腐敗。像劉志軍涉案的6460.54萬元,會是多少職工多少個月、多少年的工資呀?
文/毛開雲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