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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記者1月30日從廣東省法制辦獲悉,針對深圳“限牌令”的合法性審查程序已經完成,法制辦已覆函公民顧大鬆確認深圳市限牌通告符合相關規定。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通告》,實行小汽車限購和限外方案。公民顧大鬆認爲《通告》違法,建議廣東省法制辦依法撤銷《通告》,並提交了建議書。
顧大鬆30日上午在其個人微博上發佈消息稱,已收到廣東省法制辦1月26日發出的覆函。
廣東省法制辦稱,該辦已根據《廣東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對《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通告》進行了審查,認爲該通告符合有關規定。
針對深圳“限牌令”合法的回覆,顧大鬆表示,個人通過法定程序表達意見的行動就此結束,不過仍會繼續開展停車治理等合理調控城市機動車規模的市場機制與法治方式研究。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