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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王先生看房時交了10萬元誠意金,事後不想買房,卻遭遇開發商拒絕退款。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受理案件後查封了開發商賬戶,開發商主動將10萬元退給了王先生。
2014年夏天,王先生看好了通州區的一個樓盤,覺得房子不錯,但是猶豫再三不知道買不買。
當時,開發商的銷售人員向王先生介紹,他們的房子很搶手,要是覺得房子不錯就得趕快出手。王先生說,手裏的錢不夠,需要回去和家裏人商量一下。銷售人員隨後提出,可以先交一部分誠意金,把房子定下來,如果和家人商量後決定不買,開發商會及時全額退還這筆誠意金。
王先生稱,他聽信了銷售人員的話,交了10萬元誠意金。回家後,他和家人商量,最終還是決定不購買該房屋。於是,他找到開發商要求退錢。
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開發商以各種理由推脫,不願意退這筆誠意金。交涉半年無果後,王先生一氣之下將開發商訴至法院。
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根據王先生的申請,查封了開發商的賬戶。這下開發商着急了,主動聯繫法院,最終同意退還誠意金。王先生申請撤回了起訴。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