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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盧某爲李某家安裝防盜窗,意外從樓上墜落身亡,其家屬起訴向李某索賠37萬餘元。記者昨天獲悉,密雲法院判決李某賠償6.2萬餘元。
2014年9月的一天,李某與沒有安裝資質的盧某簽訂承攬協議,由盧某爲其位於6層的家定製安裝防盜窗。在安裝過程中,盧某踩踏在李某家外牆的鐵製空調架,因空調架生鏽腐爛,導致盧某隨空調架墜落當場身亡。盧某的家屬要求李某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7萬餘元。
李某辯稱,盧某作爲專業安裝人員,應按照安全施工的操作流程進行操作,保障自身安全;她剛買的二手房,對室外空調架的狀況不知情;在盧某施工時,她多次強調注意安全,已盡到義務。
法院認爲,李某在6層安裝防盜窗,她在簽訂承攬協議時,應認識到可能發生的不利後果,先行確認承攬方是否具有安裝資質及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因李某疏忽大意,與沒有經營許可證及相應安全培訓的個人簽訂承攬協議,具有一定過錯。法院判決李某賠償盧某的家屬共計6.2萬餘元。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