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摩的司機吳某在緩刑考驗期內打傷城管,被撤銷緩刑數罪併罰。記者昨天獲悉,豐臺法院決定對吳某執行有期徒刑1年2個月。
吳某2012年6月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2014年4月27日下午,吳某在豐臺區大紅門地鐵站駕駛三輪摩托車等待拉活,因爲剮到了路人,被執法的城管隊員要求立即離開。吳某爲報復城管隊員,離開後又步行回到大紅門地鐵站門口,打傷正在清理無照商販的一名城管隊員。
法院認爲,吳某的行爲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吳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依法應當撤銷緩刑,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年2個月。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