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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月30日電(記者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出臺《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其中明確檢察機關將推動建立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支持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的制度機制,完善檢察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檢察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
意見共9個方面42條。意見指出,要推進法治經濟建設。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特別是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平等司法保護。緊緊圍繞國有企業改革重點領域,堅決查辦貪污挪用國有資產、借國企經營管理和改革之機牟取私利、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國有資產損失等犯罪,建立健全國有企業職務犯罪預防協同推進機制。加強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嚴肅查辦和積極預防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建設、科研資源管理分配等重點領域的職務犯罪。密切關注政府投資拉動戰略的實施,緊緊抓住招標投標、資金使用等重點環節,堅決懲治貪污、挪用、騙取政府投資等犯罪行爲。進一步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打擊力度。圍繞教育、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安全、扶貧救災等重點環節和領域,嚴厲打擊侵害羣衆切身利益的犯罪,積極保障和改善民生。
意見強調,要依法嚴格查辦職務犯罪案件。重點查辦領導機關中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職務犯罪,重視查辦羣衆深惡痛絕的“小官大貪”案件。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提高查辦職務犯罪法治化水平。完善全國檢察機關聯網的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數據庫,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切實把腐敗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全面加強預防工作。
意見指出,要積極參加法治社會建設。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嚴厲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以人民羣衆平安需求爲導向,堅決打擊影響人民羣衆安全感的嚴重刑事犯罪,遏制刑事犯罪高發態勢。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糾紛機制,推進全國四級檢察機關視頻接訪系統互聯互通,引導和支持當事人依法律按程序表達訴求、維護權益。積極參與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做好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善法治宣傳教育機制,建立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
意見強調,要加大訴訟監督力度,完善對司法活動進行監督的範圍、方式、程序,依法規範開展法律監督工作,提高法律監督質量和效率。認真落實推進嚴格司法的措施,堅持嚴格依法收集、固定、審查和運用證據,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健全和落實錯案防止、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規則的制度。推動優化司法職權配置,爲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提供堅實保障。
意見指出,要加強對違法行政行爲的法律監督。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推動建立檢察機關與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建立對涉及公民人身、財產權益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監督制度,建立對履行職責中發現的違法行政行爲的監督糾正制度。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此外,意見還對強化對檢察權運行的管理監督、建設過硬隊伍等提出了要求。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