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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男子經預謀,深夜尾隨他人暴力搶劫財物。日前,北辰區法院經審理,以搶劫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000元,同時判令二人連帶賠償被害人醫療費、護理費等計1.1萬餘元。
2014年4月的一天,黑龍江省男青年陳某伙同河北省男青年董某預謀後,蹲守在本市北辰區某村一家彩票站附近伺機搶劫。當日22時許,二人見被害人張某從彩票站出來,遂上前尾隨,當張某行至一胡同時,二人趁四下無人之機動手。其間,董某控制住張某,陳某持磚頭打擊張某頭部並踢其面部,將張某打倒在地後,二人搶走現金十餘元、手機一部(鑒定價值200元)及黑色錢包一個(內有張某身份證、銀行卡等物)。
搶劫財物後,陳某、董某擔心事情敗露,便將昏迷的張某搭起,扔到旁邊一個廢棄的農家院內。經鑒定,張某眶壁骨折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頭、面部外傷為輕微傷。同年7月,陳、董二人被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