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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安徽省國土廳在休寧縣的辦案人員醉酒打傷服務員及襲警”一事,引發網民關注。安徽休寧縣公安局迴應,當事人夏某非“安徽省國土廳幹部”,事發後,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拘。
據休寧縣公安局調查,1月27日,安徽地質環境監測總站下屬分站職工夏某等一行,赴休寧縣五城鎮陽臺村和鶴城鄉右龍村實地察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入住休寧縣鳳湖煙柳酒店。當晚,縣國土局對口接待,按有關規定安排晚餐,並於19時許結束。
餐後,夏某及同事、縣國土局工作人員在酒店房間商討研定第二天工作。20時30分左右,夏某一行來到縣中心城區逛街,途經一家小吃店(老電影院餃店),自行、自費在該店吃夜宵並飲酒。21時36分,夏某與同事返回酒店;22時20分夏某因飲酒過量嘔吐、毆打正在清理客房的服務員及前來處理此事的酒店保安。
23時10分,110接警後指令當地派出所迅速到場處置。夏某滋事過程中造成客房服務人員、保安及處置民警等不同程度受傷,其中一名客房服務員和一名酒店保安於當晚送至縣人民醫院觀察治療。夏某次日已被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刑事拘留。
休寧縣委外宣辦主任黃俊軍介紹,鳳湖煙柳酒店是該縣公務接待定點酒店,非掛牌星級酒店。經查,縣國土局當晚對口接待晚餐並未超過規定標準,且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並未參與接待夏某。
截至1月31日下午,休寧縣公安局仍在對該案件進行偵辦,夏某家屬已到醫院看望傷者,並提出就相關賠償事宜與傷者家屬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