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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6歲少年家境貧困、身世坎坷,來津打工期間酒後衝動闖禍,武清區人民檢察院聯系愛心企業提供安置幫教工作崗位,法院依法對其適用緩刑,少年免除牢獄之災。
年僅16歲的外地務工人員小洋(化名)酒後在工地宿捨與人發生糾紛,民警接群眾報案到現場處置,小洋酒後衝動將民警打傷,涉嫌妨害公務罪,因不具備監管條件而被逮捕。案件移送武清區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張志超輾轉通過小洋幾個老鄉聯系到其父親。張志超了解到,小洋自幼母親病故,父親獨自將其帶大,初中畢業因家庭困難沒繼續上學,來到武清打工,因一時衝動闖禍。小洋沒有前科,屬於未成年人犯罪,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檢察機關經過羈押必要性審查,依法對小洋取保候審。
等待法院審判期間,考慮到小洋和父親在本地無依無靠,也沒有收入來源,檢察官張志超幫忙聯系了王慶坨鎮一家愛心企業,企業同意與武清檢察院未檢科簽訂合作協議,作為未成年人關護基地,為小洋提供幫教工作崗位。此後,未檢科乾警多次回訪,為小洋解決心理困惑,幫他規劃未來。最終法院采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對小洋適用了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