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爭議兩年的施工糾紛,調解委員會40分鍾就成功調解了,俺和工友們終於能拿到工錢回家過年了。在天津,有調解委員會給咱橕腰,這樣的法律援助,我信賴,依法辦事是咱農民工最大的靠山。』日前,西青區某建築項目勞務分包工作人員王海激動地對記者說。
王海口中的調解委員會是天津市建設行業聯合會人民調解委員會。該調解委員會在本市成立全國首家建設工程調解服務中心,對建設工程中產生的質量、工期、結算、索賠等爭議,進行調解或提供法律援助,成立半年以來,已開展調解30餘次,幫助數千名在津農民工化解討薪難題。
『張總,咱倆都合作5年了,這次按照你的要求返工重做,活完了到現在怎麼還不給夠錢呢?』『老王,就因為咱們太熟了,我顧及情面,工程總體施工還行,但好幾處粉刷完的牆面已經開裂,還有別的部位施工不到位,出現這樣的質量問題怎麼可能給全款?』……調解服務中心律師周宇告訴記者,當時,農民工代表王海和總承包單位負責人張梁一見面就僵持不下。
掌握了前期情況後,調解服務中心組織兩名律師展開調解。周宇和同事商量後決定,采用先抑後揚的方法分別給兩人做思想工作。周宇負責『抑』,告訴張梁根據合同,情況對公司不利,如果調解不成,法院訴訟打官司,也是十打九輸,不如退一步大事化小。周宇的同事負責『揚』,動之以情向王海解釋:『咱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對方,碰到了這樣的事,你會在有損失的情況下付全款嗎?』調解僅用時40分鍾,爭議雙方就簽訂了和解協議,明確了扣除質量損失後的金額。張梁當場一次性付清了工程糾紛剩餘款項,雙方握手言和。
周宇律師告訴記者,調解之所以有效率,主要在於本市有日益完善的法律機制。『我們提供的法律援助,就是幫助像農民工這樣的困難群眾,實現從「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轉變。』周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