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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有違規業主將地下室挖到18米之深,好端端的北京市西城區德內大街路面出現大面積塌陷,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順藤摸瓜,記者調查發現,北京諸多平房、四合院存在這種違建之風。
據瞭解,不少在售四合院還將“帶有地下室”作爲賣點,認爲四合院的附加值增加了而大肆宣傳。這樣的房子,買主確實也喜歡,因爲房屋在銷售和過戶時,房產證並不會體現私挖的地下室的面積,買了這樣的房子,房主感覺就是賺了公共空間的便宜。可問題是:這些未經評估,就被肆意擴張的“地下空間”安全嗎?
北京市“嚴厲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專項行動指揮部辦公室”還下發通知,首次對“是否屬於擅自開挖地下室”做出了明確的界定:未經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的內容,在四合院、低密度住宅和城鎮居住區的樓間,大面積開挖超過1米深的基坑的行爲都屬於擅自開挖地下室。
雍和宮附近的一座四合院,在售房網站上將“挑高的地下室”在標題中特別標註,作爲賣點:
中介:(地下室)70平米左右吧,比一般房子要高,一般房子兩米九到三米,這個有三米三。
位於南鑼鼓巷的一座四合院,中介在網站上特地標明,帶一間小地下室。中介告訴記者,地下室還能繼續擴大:
中介:都能改,你買了以後都能改。
記者:我能改到什麼程度呢?往上加層不可以是嗎?
中介:對。
記者:往下加一層可以嗎?
中介:往下可以,地下室可以的。
記者:我看上面寫有一個地下室是嗎?
中介:小地下室,藏酒的,特別小。
此前德內大街93號院地下室的事故讓這名中介對於擴建地下室的話題更加謹慎,不過對於記者提出對地下室改擴建的要求,這名中介信誓旦旦地說,只要不挖那麼深,都沒問題:
中介:不能挖十幾米,上次出事的那個都挖了十幾米了。挖兩層是可以的。
但是有四合院售房中介坦言,私自挖地下室存在隱患,但又稱,“只要沒人發現就沒事”:
記者:我如果往下挖,對房子會有什麼不安全的影響嗎?
中介:肯定會有隱患,是這樣,只要沒有人發現就沒事,如果你只要加建一層的話應該是沒事的。據我所知是有自己挖的。
北京建築大學教授劉棟棟直言,此類地下室的私自挖掘建造,可能對周圍房屋安全及地下管線造成嚴重影響:
劉棟棟:(程度)得看具體情況,看他挖的是什麼地方,周圍什麼建築,得具體來看了,但是這個事,這麼挖哪還行!他這種挖會對周圍建築、道路、管線造成危害。可能挖塌了、冒水了、天然氣出來了都有可能,往地下挖你就說不準底下是什麼東西。
記者聯繫了一家在網站推廣中將“四合院地下室挖掘”作爲關鍵詞的施工隊。施工隊負責人表示,能否施工關鍵要看周圍鄰居的反應,但是在他看來,房子本身是否適合挖地下室倒沒那麼重要:
施工隊:要看一下現場才能給你回話。
記者:現場主要看什麼呢?
施工隊:施工現場具備一些條件吧。
記者:哪些條件呢?
施工隊:進出材料啊,包括土壤運輸這些,左右鄰居如果礙事,如果你在鬧市區的話,施工很麻煩的,就很難施工。
記者:房子本身要不要看?
施工隊:房子倒不是太大問題,主要是施工條件。
這名施工隊負責人直截了當地告訴記者,私挖地下室的工程很難獲批,但又稱,只要“打點好城管”就行:
記者:施工條件允許的話,一般普通四合院都能往下挖?
施工隊:也不是允許,國家不允許的,這種手續國家不批的。(以前帶地下室的四合院)人家就是管得不嚴嘛,人家偷偷挖的。
記者:現在咱們這個能挖嗎?
施工隊:我要看現場之後才能給你準確答覆,就是你那邊城管之類的,都要有這些方面資源的“溝通”。
北京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杜立羣認爲,目前“地下空間”無序開發問題較多,但是對於“私挖”行爲的認定,涉及實地勘察等,執法人員沒有強行進入私宅的權力,成爲此前執法瓶頸。
而北京市此番首次將違建執法納入“代履行”的範圍,這意味着違建私挖被舉報可強制入室調查。如果發現擅自開挖地下室的行爲,各區縣執法部門將立即進行制止,要求違建當事人恢復原樣。如果進行催告3日後,違建當事人拒不執行,相關單位可以強制執行。對已經私挖形成的地下室,將採用混凝土材料進行回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