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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隨著人們法律意識越來越強,遇到一些家庭糾紛選擇諮詢律師乃至打官司的情況也多了起來。有些人向律師諮詢時,陳述期間過於強調自己的理由或者訴苦,經常抓不住重點,耽誤了寶貴時間。本市律師王根餘提示,諮詢法律問題最好開門見山,突出爭議焦點和個人訴求,盡可能對事實陳述准確、客觀。
諮詢要開門見山、有針對性,即因為什麼事需要諮詢律師,和其他家庭成員的爭議焦點在哪裡,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如果一上來就從頭講起,或者不斷陳述自己的理由和付出,在敘事過程中出現過多的『線頭』,則不利於律師迅速對案情有直觀的把握。
例如遺產類糾紛,需要向律師諮詢及傳達的信息就是繼承財產的現狀、被繼承人是否有遺囑、哪些人具有繼承資格、財產在繼承人之間如何分配等。至於家庭內部哪些人曾經做過哪些事情,為何鬧到這步田地,可以暫且不說。再比如離婚類案件,要向律師表明自己是想離還是不想離,如果不想離應該怎麼做,如果想離要滿足哪些情形,哪些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哪些債權債務屬於夫妻共同所有,撫養孩子需要注意哪些事宜等。
一般人向律師諮詢,都會以站在自己的角度來陳述事實,或是憑主觀臆斷猜測他人。為了保證律師能夠准確掌握案情,諮詢人應盡可能客觀地敘述事情的經過與相關情節,盡量不要用『可能』、『大概』、『或許』這類不確定的字眼,有一說一,既不刻意隱瞞,也不故意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