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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小悉心撫養,患病後傾盡一切救治。即便是親生父親,爲兒女能做的也無非如此。家住本市小海地的61歲市民王樹強,爲救養女決心賣房、捐腎,這份特殊的舐犢深情感動了很多人。
23年前,王樹強撿到了剛出生不久、被遺棄的王晶,就抱回家養。然而不幸接踵而至,王晶9歲時患上紅斑狼瘡,4年前又轉成尿毒症,治療費前後花了60多萬元。爲了徹底治好養女的病,家徒四壁的王樹強決定捐腎救女,把房子賣了籌集手術費,他說:“無論付出多大的代價都要救孩子,這是作爲父親的責任。”再過幾天,王樹強就要去醫院做捐腎的配型檢查,知道他們故事的市民、網友紛紛爲這位父親點贊、祝福。
如山父愛超越血緣
病友劉女士:雖然各種悲歡離合見得多了,但我還是被這對父女深深地感動。王晶血管出血不止時,王樹強就不吃不喝的一整夜用手摁着出血的地方,累得兩隻手發紫,嘴脣發白。我覺得王晶既可憐又幸運,因爲養父給了她超越血緣的如山父愛。
網友“發光的小太陽”:王樹強是打心眼兒裏把養女當成了自己的親生女兒,讓我看到了最淳樸、最無私的父愛。他用自己的愛托起了女兒的生命,我要給這位偉大的父親點贊!
領養應當一諾千金
網友“費婷baby”:我從媒體上看到過有的養父母因爲發現領養的孩子患有疾病、缺陷或出現意外而棄養,讓孩子再次遭受被拋棄的痛苦。王樹強雖然家境貧寒,但當養女患上重病後他不拋棄不放棄,不惜一切去救治,讓我看到他一諾千金的擔當,實在令人敬佩。
市民王穎:王樹強的感人行爲,讓社會重新認識了領養的涵義——領養不僅僅要享受孩子帶給你的歡樂,還要承擔和養育親生子女一樣的義務和責任。
社會保障機制還需完善
社會學家陳適宜:雖然王晶這樣的孩子被親生父母遺棄,但社會不能拋棄他們。我覺得我們應當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保障機制,去幫助、保護像王樹強這樣的愛心人士。無論是提高對領養行爲的社會認同,還是健全保障機制、解除領養家庭的後顧之憂,都是在呵護公衆參與熱情,也是社會人文關懷的體現。只有不斷激發社會活力、擴大社會參與,領養所面臨的現實困境纔會得到改善,才能讓被遺棄的孩子有機會在養父母的呵護下、在正常的家庭環境中健康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