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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人們的印象中,刑事審判法官總是冰冷無情的,他們手起錘落的一瞬間,事關一個罪犯刑期的長短、甚至生命的去留。姜偉是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審理過上百起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他對自己職業的理解,就是如何運用法律去挽救每一個可以挽救的刑事被告人。姜偉是怎樣做到的呢?
二中院刑一庭法官姜偉承辦的一起故意殺人案,要在春節前宣判。這天一大早,他就組織合議庭成員進行合議。案件被告人劉某某剛滿20歲,案發當晚,因爲女朋友在娛樂場所遭人辱罵毆打,劉某某一時衝動用利刃刺死對方。法官姜偉說這起案件有其特殊性,所以要格外謹慎。
姜偉說:“一、被告人劉某某以前沒有任何犯罪前科、安分守己;第二、我們考慮到一個細節,被告人和被害人是在廝打的過程當中,當時未必是想一刀斃命;第三、畢竟被害人在事發之前對他的女朋友有侮辱性的言語和毆打行爲。所以基於這三點考慮,合議庭委託我和書記員嘗試去做挽救工作。”
然而,面對法官姜偉的幾次調查詢問,情緒低落的劉某某隻是簡單認罪,對案件過程和細節隻字不提。姜偉說,如果合議庭當時只是機械性地走完法律程序,就被告人劉某某的表現來說,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大。
姜偉說:“這個孩子就一句話:我殺人了,我願意償命。我們三位法官加書記員完全可以把程序走完,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即可;我們覺得還有一定的可能性來挽救這個人,但是畢竟事實有個過程,需要他來配合進行事實描述和證據有個印證,給法律、給社會公衆一個事實上的交代。”
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姜偉知道在一個人面對生與死的絕望時刻,只有親情和愛情的力量才能創造奇蹟。面對身陷囹圄的劉某某,他的父母和女朋友怎能無動於衷?姜偉帶着疑惑聯繫到了他們。原來,劉某某和女友是老鄉,他們都來自東北黑龍江的一個小山村,落後封閉的傳統思想讓那裏的人們不能接受家裏出了一個殺人犯這樣不光彩的事情。刑一庭書記員楊寶智說:“最開始的時候,根本不敢承認說這個劉某某是他的兒子,就把電話給掛了。後來慢慢承認是他兒子,但是這個事意思說我們管不了,就是一種迴避的態度。”
爲了徹底打消劉某某父母的顧慮,姜偉每次在與對方進行電話聯繫的過程中慎之又慎,並講清了司法機關對調查程序嚴格保密的法律規定。姜偉說:“我們以失散多年的親戚的名義跟他們進行聯繫,最後村委會主任把他們家的電話告訴了我們,我覺得應該讓他明白法官並不是在走程序,是想共同去拯救他們這個可以拯救的孩子。”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姜偉前後十幾次的電話溝通,劉某某的父母終於答應開庭前見上兒子一面,並主動提出要對被害人家屬進行經濟賠償,希望獲得對方的諒解。
姜偉說:“當時我就跟他父母講,假如您再對他置之不理,法院給他判處死刑了,你們此時此刻是什麼心情?當我說完這些話的時候,他們沉默了有1、2分鐘,我聽到電話那頭傳來了他母親的哭泣聲,這時候他母親說‘那好,我們願意配合法院去拯救我們的孩子。’”
接下來,姜偉還要攻克另一個難關,就是要說服劉某某的女友能勇敢地走出內心陰霾,來配合法院做通劉某某的思想工作。然而這個剛滿18歲的女孩因爲無法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回老家躲了起來。
劉某某的女友今年剛滿18歲,因爲她和劉某某兩人的感情遭到雙方家庭的一致反對,二人從東北來到天津打拼。悲劇發生後,不堪巨大精神壓力的女孩回老家躲了起來再不敢露面。這給姜偉的工作帶來一定困難。刑一庭書記員楊寶智告訴記者:“這個事畢竟因她而起產生了一個命案,她可能也是害怕,一開始也是不願意來。當時,承辦法官提議說想辦法聯繫她的父親,通過給她父親把前因後果講清楚了,然後一起做工作。”
在父親的鼓勵下,女孩兒終於鼓起勇氣拿起電話和姜偉進行了一次深入交談,雖然聽筒那端女孩的聲音有氣無力,略帶哭腔,但姜偉聽得出,女孩兒對男孩感情很深。於是,姜偉像個老朋友似地和她說話,漸漸打開了女孩的心結。
姜偉說:“有些事情不能操之過急,還是應該給她一個心理緩衝的過程。一開始簡單的聊了幾句。在第二次我就問她一句話,你對於劉某某還有沒有感情?還想不想以後再見面,或者他活在這個世上?小女孩沉默了一會兒,最後還是答應了,願意來面對這個事情,來一塊兒拯救他的這個男朋友。”
開庭當天,姜偉破例安排被告人劉某某和父母、女友見了一面,時間3分鐘。在羈押室內,當劉某某面對雙鬢斑白的父母、淚如雨下的女友時先是吃驚,接着就“撲通”跪倒在地,痛哭流涕。當時的情景,姜偉至今記憶猶新。
姜偉說:“就是一個短暫的過程,我感覺雙方已經在心理達成了一種默契。父母最後就說,孩子,該有什麼事就勇於承擔,什麼事都聽法院的判決,他女朋友也說,不論最後法院怎麼判,我都會等着你。”
最終,劉某某在庭上如實交代了自己的所有犯罪行爲,並揭發檢舉了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現。同時,劉某某父母積極賠償死者家屬的經濟損失,得到了被害方家屬的諒解。
結合被告人劉某某積極認罪悔罪的表現,在宣判前的最後一次合議中,承辦法官姜偉提出對被告人劉某某判處無期徒刑的建議,得到了其他合議庭成員的一致認可。姜偉說:“綜合判決依據,考慮到得到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對被害人家屬進行了賠償,而且考慮到他的主觀惡性,以及社會效果,挽救一個年輕人的未來。所以做出這樣的判決。”
在判決意見書上簽字後,姜偉說,作爲一名刑事法官,一方面是運用法條懲罰犯罪,但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挽救教育,挽救一個人遠比懲罰一個人重要的多。
姜偉說:“這也是當前咱們國家在法制進程當中,需要刑事法官和社會公衆都應該轉變的一個刑事司法的理念,被告人犯罪固然應該去對他進行懲罰,但是對被害人安撫以及對有些可以挽救和改造的被告人的拯救,也應該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