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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30日印發,修改完善體現在預警分級、強化措施、提前啓動、落實責任及社會監督等方面,除預警門檻有所降低外,還針對紅色、橙色預警,新增“提前24小時發佈”及重型車禁行等規定。
“及時實施應急措施,可減緩污染程度、保護公衆健康。”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姚輝指出,修訂借鑑去年APEC會議空氣質量保障經驗,按照“提前預警、提前啓動、提前實施”的原則,加大了相關措施的力度,並新增“紅、橙預警”提前24小時發佈,增強預警啓動的及時性。
據介紹,新版“應急預案”的預警分級,遵循“預測污染持續時間每增加1天,預警響應提升1個級別”,即,預測“重污染”將持續1天(24小時)爲預警四級(藍色),持續2天(48小時)爲預警三級(黃色),持續3天(72小時)爲預警二級(橙色),持續3天以上(72小時以上)爲預警一級(紅色)。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分級方法,空氣質量指數在200以上爲空氣“重污染”。
2012年,北京率先在全國發布實施《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暫行)》。2013年10月,發佈《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分級細化的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應急措施”“強制性應急措施”三類。姚輝介紹,新版“應急預案”對“強制性應急措施”進行調整和完善,以加嚴措施、提高效果。
一是加大機動車限行措施力度(純電動汽車除外),除保留原預案“紅色預警”中單雙號限行措施外,在“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中增加了“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禁止上路行駛”的規定。
二是擴大工業企業停、限產措施的範圍,將空氣重污染停、限產企業數量,由現行的141家重點企業,擴大到除保障城市運行外的全市大氣污染排放主要工業企業。
三是嚴格施工工地停工措施,擴大停工範圍,啓動“橙色預警”時,除原預案“土石方”“建築拆除”工地停工外,停工範圍擴大至混凝土澆築、建築垃圾運輸、噴塗粉刷等。
2014年,北京市依照應急預案共啓動18次空氣重污染應急預警,共30天,其中藍色預警11次11天、黃色預警5次10天、橙色預警兩次9天,紅色預警尚未啓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