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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過了正月十五,本市外環線以內地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少市民家中剩下一些煙花爆竹沒有燃放,公安和平分局治安支隊顧宏支隊長介紹,剩餘煙花爆竹應妥善保存,合法燃放,也可聯繫公安部門無償上交,並由公安部門銷燬。
爲避免出現危險,不建議在家中存放煙花爆竹。若存儲少量煙花爆竹,應遠離廚房、陽臺等易出現明火和陽光直曬的區域,存儲在陰涼、背風的地方,可保存在金屬、塑料的箱子、儲物盒內。存放區域不要有木材、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如果要燃放煙花爆竹,可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在限放地區以外燃放。
網上有一些如用水浸溼並掩埋處理等“自行銷燬”煙花爆竹方法,建議不要嘗試,以免發生危險及污染環境。既不願保存也不想燃放,可無償上交給公安派出所或治安部門,由公安機關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