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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政府保護合法收入,創造條件讓更多民衆擁有財產性收入,特別是保護私有產權的法律規定和民間意識不斷明晰。在原先的《房地產產權證書》中,僅標有土地70年使用期限的起止時間,而無房屋所有權的起止時間,而在新版《不動產權證書》上明確設置的“使用期限”一項。此情況引起網友的廣泛關注,甚至有媒體報道稱,設置“使用期限”一欄,意味着“全國業主變房客”。這種說法到底準不準確?70年後,我們的房產到底歸了誰?我們帶你一探究竟!
開聊之前,我們想跟大家做個調查:

親,你是屬於哪種情況呢?但無論是哪種情況,大家都應防範於未然,一起來了解一下↓
“產權問題何解”

隨着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全面啓用,另一個問題也浮出水面:房產、地產統一登記突顯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問題。
“土地是不動產的核心。我國經濟發展很多問題,核心就是土地。”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楊重光對外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物權法的要求。而物權法還有許多要求有待落實。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會在不動產統一登記過程中顯化。“隨着不動產登記推進,登記這一技術問題背後的產權問題會更明晰,依法改革任務也會更明確”。
一圖解讀不動產登記

中投顧問房地產行業研究員韓長吉則稱,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房產有70年產權問題與不動產登記並不衝突,“70年後或者未來十幾年,國家會有法律出臺來明確房子產權,大概率情況是房子還是你的,不過估計要繳稅了,根據房屋面積的大小來定”。
“其實在2007年的《物權法》中,已經規定了房屋70年產權到期之後,自動續取。也就是說,國家不會贖回房屋,它自動劃分到房主的名義下。如今房屋統一登記之後,這方面更加不會有太多問題,因爲個人名下的不動產通過登記已經明確,接下來在產權到期後,是免費獲得還是收費獲得產權,國家會根據當時的情況來決定。預計,70年後,續取房產是需要交費的。”復旦大學地產運營研究所所長蔡爲民表示。
“產權話題難止”

“小產權房”怎麼辦?商品房70年後怎麼辦?
針對不少城市居民(當然也有城郊農村居民)較關心的“小產權房”問題,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26日表示,不動產登記是按物權法要求,依法保護不動產權利人權益的行動,不可能登記不合法的東西。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條文明確,世界上普遍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更不可能通過合法登記漂白。”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物權法等上位法的明確要求。這是一項法定行動。有關小產權房問題,法律法規條文明確,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三令五申。討論不動產登記,只能在法律軌道上進行。”王廣華說。
國土資源部印發的《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強調,必須嚴格規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爲,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對於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爲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隨着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全面啓用,另一個問題浮出水面—房產、地產統一登記突顯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問題。“土地是不動產的核心。我國經濟發展很多問題,核心就是土地。”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楊重光說,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物權法的要求。而物權法還有許多要求有待落實。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會在不動產統一登記過程中顯化。“隨着不動產登記推進,登記這一技術問題背後的產權問題會更明晰,依法改革任務也會更明確。”
“自動續期”到底該怎麼續?
就這個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劉璠特意請教了多位法律界人士。原來,根據現行法律,住宅用地的使用權期滿之後,也不會收回,而是自動續期。並不像老百姓擔心的那樣。

但爲什麼僅僅一則消息就造成了公衆的普遍擔心?他調研發現,深層次的原因就在於土地權屬相關法律的模糊不清。
目前,個人購買的商品房產權一般爲70年。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政策,購房人對於所購房子擁有永久產權,尤其是物權法出臺更加強了對房產的保護,但土地是國家所有,只享有使用權,也就是購房人擁有的只是土地70年的使用權。對於70年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但是,自動續期是不是意味着購房人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可以續期幾次?每次續期多長?是無償續還是有償?如果是有償續期,收費標準又是什麼?”劉璠提出一長串的問號。
他說,這些是他調研時,普通百姓們提出的疑問,也是法律界人士的疑惑。“一些法律工作者跟我說,遇到這樣的情況,他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好在,現在咱們絕大多數房子還沒到70年,但再過若干年呢?”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楊重光對外也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物權法的要求。而物權法還有許多要求有待落實。“土地是不動產的核心。我國經濟發展很多問題,核心就是土地。”
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會在不動產統一登記過程中顯化。“隨着不動產登記推進,登記這一技術問題背後的產權問題會更明晰,依法改革任務也會更明確”。
是否收費?

復旦大學地產運營研究所所長蔡爲民表示:“其實在2007年的《物權法》中,已經規定了房屋70年產權到期之後,自動續取。也就是說,國家不會贖回房屋,它自動劃分到房主的名義下。如今房屋統一登記之後,這方面更加不會有太多問題,因爲個人名下的不動產通過登記已經明確,接下來在產權到期後,是免費獲得還是收費獲得產權,國家會根據當時的情況來決定。預計,70年後,續取房產是需要交費的,估計會根據房屋面積的大小來決定繳費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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