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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3月10日大會規定的截止時間,全國人大代表共提出議案521件。這些議案將分別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期間,截至2015年3月7日下午2時,全國政協委員共提交提案5857件。這6000多件議案提案,聚焦了哪些問題?又將如何辦理?
代表議案將分別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
記者從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獲悉,到3月10日大會規定的截止時間,全國人大代表共提出議案521件。
根據規定,大會祕書處對代表議案逐件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認爲沒有需要列入本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的議案。大會祕書處建議,將代表議案分別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在大會閉會期間審議。其中,建議交由民族委員會審議4件,法律委員會審議147件,內務司法委員會審議79件,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116件,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審議63件,華僑委員會審議1件,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審議65件,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審議46件。上述議案經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後,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印發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立法方面議案佔議案總數的97.89%
與本屆前兩年相比,今年代表議案數量分別增加120件和53件;領銜提出議案的代表282名,分別增加60名和20名。代表通過專題調研、視察或者座談走訪等方式形成的議案有390件,佔議案總數的74.86%。
立法方面的議案佔議案總數的97.89%,其中涉及制定法律的213件,佔41.76%,修改法律的296件,佔58.04%,還有1件關於加強立法解釋工作的議案。在法律案中,憲法相關法類60件,佔11.79%;民商法類64件,佔12.57%;行政法類189件,佔37.13%;經濟法類104件,佔20.43%;社會法類40件,佔7.86%;刑法類33件,佔6.48%。
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等成爲代表關注熱點
立法方面的議案在內容上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一是,提出編纂民法典,修改物權法、土地管理法、電子商務、社會信用等方面的法律。二是,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等方面,提出修改選舉法、代表法、地方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行政監察法以及法官法、檢察官法等。三是,在保護生態環境,解決人民羣衆關注的突出環境問題等方面。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等方面……
1948名委員提出5857件提案
截至3月7日下午2時,1948名委員共提交提案5857件。提案委員會按照經濟發展、政治法律、社會管理、科學技術、教育、文化宣傳、醫療體育、資源環境等14大類。經審查,立案4984件,作爲意見和建議轉送有關部門研究參考728件,併案93件,撤案52件。
在制定“十三五”規劃和經濟建設方面,共提出提案2093件。關於科學制定“十三五”規劃的主要建議有: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推進以經濟體制改革爲重點的全面改革等。
政治建設方面共提出提案603件
在政治建設方面,共提出提案603件。關於行政體制改革的主要建議有: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力度;推進公衆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增強公共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推進行政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關於完善立法、公正司法的主要建議有:修改《刑法》《國家賠償法》,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完善巡回法庭、人民陪審員、司法鑑定等制度;推進地方法院、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進程。
此外,在文化建設方面,共提出提案376件。在社會建設方面,共提出提案1484件。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共提出提案428件。
部分提案聚焦軍隊建設和港澳穩定
提案還就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維護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深入做好臺灣民衆工作、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做好外交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
大會閉幕後,全國政協將召開提案交辦會,將大會提案送交承辦單位辦理。同時,全國政協將開展重點提案遴選與督辦工作,進一步推動提案辦理落實。
本次大會提案截止日期以後收到的提案,按平時提案審查辦理。